我局于2026年9月24日发布上述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结合项目包干范围及市场成本情况,现就评审规则和报送材料补充如下:
一、补充报送材料
在原公告“报价函”基础上,供应商须提交《项目分项报价及成本测算表》,按设计深化、主体搭建、照明及大功率、LED显示设备、冰箱租赁、洽谈桌椅桌布等租赁、**—**往返运输、D5馆特装管理及水电、媒体宣传、搭建撤展清运、不可预见费等十一项填报;每项须列二级明细(如:主体含材料单价用量、人工工时单价;运输含往返车次吨位单价;水电含特装管理费、接电费;宣传渠道与制作单价;不可预见含基数比例等;LED显示设备须列:点间距/型号及分辨率、有效显示面积、租赁或自有(自有附资产清单及折旧,租赁附商家报价或意向协议)、含钢结构/运输/控制系统中控/技术员驻场费用、额定功耗及对应电箱规格)。以上为最低二级明细要求,其余各项亦须列明构成要素及计算依据,不得仅填报总额。
(一)LED显示设备须满足以下强制要求:主屏为室内全彩LED,点间距不大于P3,有效显示面积不小于3㎡、租赁或自有、含钢结构/控制/技术员、额定功耗及电箱规格;仅用液晶电视替代主宣传屏的,电视不小于65寸且仅作辅助,不作为主屏。未满足上述强制要求或仅写“含LED”未列二级明细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不进入比价。
(二)展位整体效果须达到中端特装标准,供应商深化方案及《项目分项报价及成本测算表》须逐项响应以下参数(未响应或响应内容明显不满足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不进入比价):
1.主体结构:采用木结构或铝木混合结构,不得仅为桁架+喷绘布;须设置弧形象墙或立体品牌标识区(主LOGO展示高度不低于2.5米);
2.功能分区:须明确划分产品展示区、独立洽谈区(洽谈区须配置洽谈桌椅≥4、铺设地毯)、储物(须有隔断或独立围合空间,不得仅为开放区域拉帘);
3.灯光设计:须配置基础照明+重点射灯(不少于12盏)+氛围灯带或软膜灯箱,不得仅用普通工矿灯/日光灯管;
4.LED显示设备:按本款第(一)项强制要求执行;
5.家具软装:洽谈桌椅须为非最简折叠款(须为固定式或商用租赁款,含桌布);冰箱≥1台(或等效冷柜容量);须设置饮水区;
6.细节工艺:主题标语、LOGO及主视觉须采用亚克力/立体字/UV打印工艺,不得仅为平面写真直接粘贴;展位外立面须有至少一处立体造型或镂空设计,不得全部为平面。
合计与报价函总价不一致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不进入比价。十一项合计等于报价函总价,且含税包干总价不得超过10万元预算。
注:本款第(二)项中端特装标准为报价评审阶段的品质底线,最终根据自治区主体风格设计做出调整,不作为验收唯一依据,验收以经采购人确认的最终深化方案为准。
二、评审及确定方式调整
原公告“低价优先”按以下规则执行:
(一)先审查资格、信用、业绩、密封及实质性响应(含是否覆盖原公告第二条全部搭建内容及本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端特装标准)。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评审组启动异常低价审查并要求供应商作出说明:(1)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的65%;(2)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次低供应商报价的65%;(3)评审组基于专业判断(结合市场公开价格含LED显示设备租赁价格、展馆收费标准、历年参展经验等),认为报价过低,可能不能覆盖原公告第二条“设计+搭建+照明大功率+LED显示设备+冰箱+展台桌椅桌布+**—**往返运输+D5馆特装管理及水电+宣传+搭建撤展清运+不可预见”含税包干范围,或影响按期完工、展期安全的其他情形;(4)分项中冰箱、往返运输、D5馆特装管理及水电、不可预见任一项填报为零且未随表附书面合理依据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不进入比价。
(三)被启动审查的供应商,须在评审组指定合理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提交书面成本测算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材料单价、人工工时及单价、D5馆特装管理及接电询价(含负荷、电箱规格)、冰箱租赁市场价、水电询价、****运输车次/吨位及单价、宣传制作费用、不可预见费计算依据及LED显示设备租赁协议/自有资产折旧/批量采购或复用证据等。随报名文件已提交完整成本测算的,可不再重复提交。
(四)供应商未按要求说明,或说明材料明显不能覆盖原公告所列设计、搭建、冰箱、水电、往返运输、宣传、不可预见及LED显示设备等包干内容的,评审组可不将其纳入低价优先推荐名单,并在评审记录中载明触发情形、供应商陈述、比对依据和不推荐理由。
(五)通过前款审查的供应商,按报价由低到高提出承接单位建议,由我局按内控程序协商签订合同。报价相同的,由评审组综合方案完整性、同类业绩比较确定,或抽签决定。
三、合同与验收
成交供应商须按分项报价、深化方案及本补充公告全部强制要求履约;合同须设置逾期完工、参数不达标、技术员未驻场、未按经确认的最终深化方案履约等扣款条款。验收按节点执行:搭建完工初验(开幕前1日下午3点前)→展期巡场→撤展终验,初验不合格不予交付使用。验收以经采购人确认的最终深化方案为依据,中端特装标准作为报价评审阶段的品质底线,不直接作为验收否决条款。
四、其他
原公告报名截止时间、送达地址、联系人不变(如补充材料需重新提交,可在原截止时间前补送);本补充公告与原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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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