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44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学附属******建设项目厨房设备(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本项目采购文件通用部分第二章采购合同中第二条合同总价款第1小条修改为:“1.合同总价: 。”标书代写
2、本项目采购文件通用部分第二章采购合同中第五条权利和义务(二)乙方权利和义务中第3小条修改为:“3.乙方在发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 甲方收货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乙方在货物发运手 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 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最终验收合格前的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发货时,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 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标书代写
3、本项目采购文件通用部分第二章采购合同中第六条违约责任中第4小条修改为:“4.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签订或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确定责任:构成不可抗力的,依法免除相应责任;构成情势变更的,双方应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按本合同第十条第1款选择的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甲方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已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以有效凭证为据),可本着公**则给予适当补偿。”标书代写
4、本项目采购文件通用部分第二章采购合同中第八条转让与分包中第1、2小条修改为:“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乙方应自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内容。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甲方负总责。”标书代写
5、本项目采购文件通用部分第二章采购合同中第十条其他中第3小条修改为:“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合计 页,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之日起生效。”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人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文件。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市**区乌霞**路3号
联系方式:0553-****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开发区翡翠路以西,****广场A区办19层
联系方式:177****6560、182****8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梁、王丽
电话:177****6560、182****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