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期)代理机构选取
比 选 公 告
一、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2023年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期)的招标代理选取进行遴选,择优选择合格的招标代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3年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期)。
采购内容:2023年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采购代理工作全部结束之日止。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承诺函)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5.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6.本公告发布媒体:
有兴趣参与本次比选的各单位,请于2026年 09 月 28 日至2026年09月 30 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携带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料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比选文件,文件售价:0元,于2026年 10 月08 日 10 时 00 分到****会议室参与比选。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县青云大街36号
联系人:封**
电 话 :031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