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数据局2026年芙蓉区政务大厅窗口改革工作劳务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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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名称:2026年**区政务大厅窗口改革工作劳务服务采购

2、项目概况: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持续擦亮**区“身在**,办事不难;**政务,随时随处”政务服务品牌,****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落地,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实“一窗受理、受审分离、内部流转”运行模式,****服务大厅综合受理、咨询导办、帮办代办、自助服务运维等服务能力,改善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提高政务服务质效,****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外包的形式确认一家能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辅助性劳务服务的承包单位,为其提供相应保障服务。

3、项目预算:****000.00 元/年,一年服务期总预算。

4、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报价方式:总价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二、服务基本内容及服务人员清单

(一)服务基本内容: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人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整体工作服务,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服务人员上岗前须经面试认可,面试时提供岗位相关证件。

(二)服务人员数量及职责:

1、服务人员数量:34 人

2、岗位职责

(1)负责答复办事群众咨询的政务服务事项信息,提供取号叫号、政策咨询、帮办代办等服务。

(2)负责受理综合窗口收件、推送、送达申请材料的工作。

(3)做好与采购人业务科室的联络、协调工作。

(4)协助采购人业务科室将收件材料扫描上传至一体化平台,完成结果文书送达并做好资料归档。

(5)完成采购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人员要求:

1、正直可靠,思想品质好,服从指挥,有较强服务意识,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廉洁自律。

3、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吸毒记录。

4、体貌端正,口齿清晰。

5、身心健康,本人及家族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

6、原则上大专(含)以上学历,符合岗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有良好个人素质素养。

7、原则上年龄 20 周岁以上,45 周岁(含)以下。

8、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9、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纪律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要求

1、中标人承担服务员工整套人力**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工伤理赔手续、食宿补贴等),并承担所有的人事风险责任(包括且不仅限于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2、中标人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工作性质,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在整体服务工作期间,若因工资待遇等问题引发投诉、信访或其他不良事件,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若情节严重或给采购人造成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索赔,并将相关问题移交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内容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3、在整体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保证对服务员工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礼仪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安全服务的培训,使服务人员能够顺利上岗。

4、中标人培训储备多于服务人数的人员,确保采购人正常工作日在岗人数不低于约定服务人数。

5、工作时间必须根据采购人需要确定,每天工作时间与采购人工作时间同步。

6、在人数人员基本信息等方面符合采购人的管理要求。采购人全程监督招聘过程。

★7、中标人须承诺派驻本项目****政府部门服务对应工作经验,中标结果发布后 7 天内提供人员简历表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如果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派驻的服务人员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有造假,采购人有权****政府****管理部门处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内容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8、服务人员接受采购单位和中标人的双重领导与管理,采购单位负责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服务质量的管理,中标人负责服务人员工作的人事管理、后勤保障。

9、采购人负责对整体服务成效明确工作要求,并对中标人实施绩效考评。

10、如服务人员出现违规或有损采购人权益的行为,采购人有辞退的权利,同时中标人有及时补充人员的义务(保证新员工在5个工作日内到岗)。

11、采购人确定服务人员的数量、名单后,中标人应按《劳动合同法》确保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等手续,保证服务人员上岗。如服务人员无法胜任工作或满足采购人正常工作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服务人员(保证新员工在5个工作日内到岗)。

1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服务员工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如有员工产假、长期病休等情况,中标人应在人员缺岗期间另行安排人员补足。

13、中标人需为服务员工办理五险,及时履行工伤理赔手续。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标准

1.1本项目按《****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及本项目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详见《**区政务大厅窗口改革工作劳务服务考核办法》,如有调整,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的考核办法为准)进行验收(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结合本项目服务要求与考核内容按月对整体服务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所需全部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正式验收报告为供应商申请项目付款的核心凭证之一。

核心标约定标准: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承诺、双方补充协议(如有)、《**区政务大厅窗口改革工作劳务服务考核办法》等约定的标准,均作为本项目整体服务工作考核验收的依据。本项目考核采用100分制计分标准,由**区数据局每月对第三方机构服务履约情况开展一次考核。标书代写

1.2与履约验收(考核评价)挂钩的违约责任

月度验收相关责任:本项目考核采用100分制计分标准,由**区数据局开展月度整体服务工作考核。若月度考核得分不低于90分,视为当月验收合格,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金额足额支付当期服务费;若月度考核得分80 分(含)—90 分(不含),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原因并完成整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扣除当期服务经费的5%,并支付剩余当期服务经费;若月度考核得分70 分(含)—80 分(不含),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原因并完成整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扣除当期服务经费的10%,并支付剩余当期服务经费;若月度考核得分70 分(不含)-60 分(含),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原因并完成整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扣除当期服务经费的15%,并支付剩余当期服务经费;若中标供应商存在重大过失、严重违规违约或整改后依旧不合格的(60 分以下),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且有权解除合同。

七、其他要求:

3、付款

3.1 付款人:****

3.2 付款方法:服务费用按月支付,依据整体服务工作月度考核验收结果进行结算。付款前,中标人应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或了解现有服务人员待遇情况可自行前往采购人处咨询(联系人:吴德媛 联系方式:0731-****5849),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若本项目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触发异常低价评审审查程序,且经审查后最终中标(成交)的,该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付款条件、履约验收要求、违约责任等事项,均按风险级别及对应差异化风险防控管理措施(详见附件)严格执行。

**区政务大厅窗口改革工作劳务服务考核办法

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对政务大厅窗口改革工作劳务服务外包的规范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规则

窗口改革工作劳务整体服务实行月度考核,设基础分 100 分,另设奖励加分。若月度考核得分不低于90分,视为当月验收合格,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金额足额支付当期服务费;若月度考核得分80 分(含)—90 分(不含),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原因并完成整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扣除当期服务经费的5%,并支付剩余当期服务经费;若月度考核得分70 分(含)—80 分(不含),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原因并完成整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扣除当期服务经费的10%,并支付剩余当期服务经费;若月度考核得分70 分(不含)-60 分(含),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原因并完成整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扣除当期服务经费的15%,并支付剩余当期服务经费;若中标供应商存在重大过失、严重违规违约或整改后依旧不合格的(60 分以下),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款项,并追究相应责任且有权解除合同。

二、考核主体

由****组织实施。

三、考核程序

****中心具体汇总每月整体服务工作考核评分,将月度评分等次作为拨付月度服务费用的依据。

四、考核细则

(一)扣分项

1.****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承担外包服务员工整套人力**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工伤理赔手续、食宿补贴等),每项扣 1 分。

2.****公司未按合同要求对服务外包员工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礼仪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安全服务的培训,使服务外包人员未能顺利上岗,每项扣 1 分。

3.****公司未按合同要求培训储备多于服务人数的外包人员,正常工作日在岗人数低于约定服务人数,每项扣 1 分。

4.因重大临时任务,需要进行统一调配,****公司不服从数据局工作安排的,每次扣 10 分。

5.服务外包员****服务大厅日常考核监督范围,日常考核监督中每发现一例违纪、违规行为,每项扣 1 分。

6.服务外包员工如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暗访督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每次扣 5 分,并视情况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7.服务外包员工造成责任性信息泄露的,每次扣 5 分,并视情况严重程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8.服务外包员工因工作失职造成政务大厅财产较大损失,引发重**全事故的,或造成公章、档案等重要物品遗失的,每次扣 5 分。

(二)加分项

符合下列情况的,按规定加分。同一事项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

1.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每次加 2 分。

2.服务外包人员受上级部门、新闻媒体、群众点名表扬,经数据局确认的,按同一件事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加分:

(1)所撰写的信息及通讯稿被上级党报党刊、内部刊物、上级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专业刊物(网站)和媒体等采用的,中央级每条加 5 分、省级每条加 3 分、市级每条加 2分,区级每条加 1 分,获得中央、省、市、区领导表扬批示的成倍予以奖励。

(2)所撰写的经验性材料,在上级党报党刊、内部刊物、上级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专业刊物(网站)和媒体等刊物或网站发表的,中央级每篇加 10 分、省级每篇加 6 分、市级每篇加 4 分,区级每篇加 2 分,获得中央、省、市、区领导表扬批示的成倍予以奖励。

3.主动进行改革,提升服务效能,并得到数据局确认的,视情况进行加分,每次最多不超过 5 分。

4.服务对象赠送锦旗、12345 热线工单表扬、书面表扬或媒体正面报道的,经数据局确认的,每件次加 1 分。

5.对数据局交办的工作或组织的活动积极支持参与,表现突出的,每次加 1 分。

考核办法中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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