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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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政府****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文本链接 | 受理日期 |
| 1 | **省**县向家镇黄长**建筑用板岩矿采选加工项目 | **省**市**县向家镇黄长村 | **** | **和吉****公司 | 2026年9月29日 | |
| 2 | 平****公司19t/h生物质颗粒锅炉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市****园区伍市片区西部华文**侧 | 平****公司 | ******公司 | 2026年9月29日 | |
| 3 | **胜朔星****公司年产2万吨云母粉建设项目 | **省**市**县伍市镇****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区3号栋1-2层 | **胜朔星****公司 | ******公司 | 2026年9月29日 | |
| 4 | 中铁****公司**竹基管道厂年产5000吨竹缠绕复合管生产项目 | **省**高****园区**县****公司已建厂房内 | 中铁****公司**竹基管道厂 | ******公司 | 2026年9月29日 |
注:1、根据《建设项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开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