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平潭镇张新村连塘面小组排洪渠整治及环境提升工程终止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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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平****小组排洪渠整治及环境提升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区平****小组排洪渠整治及环境提升工程):

废标理由:不同意!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区平****小组排洪渠整治及环境提升工程):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丽卿、王丽云、周选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双方约定如下: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计费标准》服务招标的费率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进行计算。另中标方承担招标采购过程的所有相关费用。(具体依据代理合同为准)。

1 **区平****小组排洪渠整治及环境提升工程 0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终止原因: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设置的详细评审分值与磋商文件规定不一致(具体为:商务部分的业绩评审项系统评审档位分值与招标文件档位分值存在误差),****小组无法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准确评审。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采购人决定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修正详细评审分值、复核磋商文件后,依法重新发布采购公告并开展采购活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镇沿路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0752-****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111号1715-1716房

联系方式:180****8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180****8679

****

202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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