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发区****环境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2026年9月29日(2个工作日)。
电话:0994-****170
通讯地址:****开发区管委会人社楼103室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
| 1 | 准东芨芨湖2026年产业园市政配套附属设施项目 | ****开发区东部产业集中区芨芨湖产业园 | **** | **昊科****公司 | 拟建道路总长度3.58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为60km/h。道路控制红线宽度40米,双向4车道。本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及预埋管线工程等附属配套设施。 | ****: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准东芨芨湖2026年产业园市政配套附属设施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开发区东部产业集中区芨芨湖产业园,拟建道路总长度3.58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为60km/h。道路控制红线宽度40米,双向4车道。本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及预埋管线工程等附属配套设施。 三、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确保施工期各项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实到位。 四、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另行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进行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