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标题: | 关于《年收贮15000吨废旧铅酸蓄电池、2000吨废旧锂电池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 信息来源: | ****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6-09-28 | 发布日期: | 2026-09-28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收贮15000吨废旧铅酸蓄电池、2000吨废旧锂电池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分局处。
联系电话:0558-****692
电子邮箱:****@126.com
地址:****分局
2026年9月28日
项目名称:年收贮15000吨废旧铅酸蓄电池、2000吨废旧锂电池仓储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周棚路2号3#生产车间101室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省****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厂房面积,年贮存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吨废旧锂电池;配套防渗库房、废液收集池、应急、废气治理等环保设施,仅贮存不拆解冶炼。购置相应的设备,并配套供配电、消防等辅助工程。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处理厂接管标准。
2、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破损电池电解液泄漏挥发产生的硫酸雾和非甲烷总烃。
(1)有组织排放:
破损电池贮存区:该区域属于全密闭方式,配套设置微负压排气系统,硫酸雾和非甲烷总烃经负压收集进入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硫酸雾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暂存和最终处理处置措施。废劳保卫生用品、废电解液、碱液喷淋废水、废机油桶、废机油、废危化品包装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要求。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设置分区防渗系统。其中应急池、导流沟、完整电池贮存区、破损电池贮存区、装卸区、危废暂存间设置重点防渗;厂区其他区域设置一般防渗。明确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