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年产125吨汽车零部件扩建项目 | **** | **区现代产****科技城H3厂房 | ******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在**区现代产****科技城H3厂房建设年产125吨汽车零部件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安装发泡机、挤出机、注塑机等生产设备,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60吨注塑塑料件(储物盒)、30吨挤出卡条、20吨座椅头枕、15吨座椅侧翼。 | 1、废气:本项目加热、挤出、注塑产生的废气挤出区、注塑区分别整体密闭。挤出、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各自密闭间排气口(位于密闭间顶部)汇集入排风管道,经二级活性炭(1#)吸附处理后,须经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涂脱模剂、发泡(注料、熟化开模)产生的废气发泡区整体密闭。发泡产生的废气经密闭间排气口(位于密闭间顶部)汇集入排风管道,经二级活性炭(2#)吸附处理后,须经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应加强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固废: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好**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脱模剂、异氰酸酯组合料、组合聚醚废包装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废颗粒包装、不合格品、边角料收集后外售;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2026.9.28— 2026.****.9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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