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总医院“心肺功能测试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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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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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心肺功能测试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心肺功能测试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180,000.00元
最高限价:****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心肺功能测试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1 ****000 ****000
2 ****-2 ****“心肺功能测试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2 981000 981000
3 ****-3 ****“心肺功能测试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3 325000 325000
4 ****-4 ****“心肺功能测试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4 600000 6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ECMO)1台、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仪1台、心肺功能测试系统1套、血液透析机3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便携X光机1台、数字化DR胃肠一体机1台;
5.2 采购范围:含产品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交货验收、售后服务及人员培训等;
5.3 标包划分:共划分4个包
包1: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ECMO)1台(95万元)、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仪1台(32.4万元)
包2:心肺功能测试系统1套(60万元)、血液透析机3台(38.1万元)
包3: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17.7万元)、便携X光机1台(14.8万元)
包4:数字化DR胃肠一体机1台(60万元)
5.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5.5 资金情况:财政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5.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 质保期:三年
5.8 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及安装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政府购买服务:否 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银行****银行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标书代写
3.6 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得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商提供);
3.7 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国家强制要求提供的,可不提供);
3.8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标书代写
3.9 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含单位、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出具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10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标书代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30日 至 2026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通过http://ggzyjyzx.****.cn/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标书代写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标服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
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512-****8538。
3、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响应(30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6、监督人:****财政局;联系方式:0377-****059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玉神**段
联系人:鄢小然
联系方式:156****5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宛**仲景街道凯璟﹒清华园1号楼商业3楼327号
联系人:张岭
联系方式:158****8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岭
联系方式:158****8327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29
招标公告
镇平县总医院“心肺功能测试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当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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