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规范开展2026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我局决定设立2026年度****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年度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钟 汉 ****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委员
戢焕兵 ****监督处处长
委 员
邢享明 ****监督处副处长
李 艳 ****监督处副处长
李凤平 ****监督处三级调研员
陈敬平 ****民政局****财务处三级调研员
曾晓婷 ****民政局****登记处四级调研员
王 萍 ****教育局****管理处副处长
王 栋 ****协会三级调研员
张占恒 **市现代服务类行业联合党委第一书记
徐宇珊 ****学院管理学研究员(正高)
阮 萌 ****研究院(中国●**)资深研究员
王丽娜 ****事务所主任
张宪忠 **市锦****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委书记
胡绵鹏 深****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
尤召帝 ****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
苏建东 ****总会执行会长
李亚平 ****协会常务副会长
张增英 深****促进会执行会长
赖玉森 **市现****评估中心执行主任
卢逸桉 **市阿****服务中心咨询总监
二、工作职责
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评估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年度评估方案;
(二)组建评估专家组;
(三)组织开展实地评估和社会评价;
(四)审议初步评估等级并公示;
(五)处理复核申请和投诉举报。
三、有关工作要求
****委员会实行委员回避制度。委员本人所在社会组织或者存在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参与评估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委员应当严格执行社会组织评估各项制度规定,依规履行委员职责;
(三)委员履职期限仅限2026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周期,本年度评估工作全部办结、评估结果公示完毕后,委员职务自动终止。
特此通知。
****民政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