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设立2026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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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规范开展2026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我局决定设立2026年度****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年度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钟 汉 ****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委员

戢焕兵 ****监督处处长

委 员

邢享明 ****监督处副处长

李 艳 ****监督处副处长

李凤平 ****监督处三级调研员

陈敬平 ****民政局****财务处三级调研员

曾晓婷 ****民政局****登记处四级调研员

王 萍 ****教育局****管理处副处长

王 栋 ****协会三级调研员

张占恒 **市现代服务类行业联合党委第一书记

徐宇珊 ****学院管理学研究员(正高)

阮 萌 ****研究院(中国●**)资深研究员

王丽娜 ****事务所主任

张宪忠 **市锦****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委书记

胡绵鹏 深****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

尤召帝 ****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

苏建东 ****总会执行会长

李亚平 ****协会常务副会长

张增英 深****促进会执行会长

赖玉森 **市现****评估中心执行主任

卢逸桉 **市阿****服务中心咨询总监

二、工作职责

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评估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年度评估方案;

(二)组建评估专家组;

(三)组织开展实地评估和社会评价;

(四)审议初步评估等级并公示;

(五)处理复核申请和投诉举报。

三、有关工作要求

****委员会实行委员回避制度。委员本人所在社会组织或者存在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参与评估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委员应当严格执行社会组织评估各项制度规定,依规履行委员职责;

(三)委员履职期限仅限2026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周期,本年度评估工作全部办结、评估结果公示完毕后,委员职务自动终止。

特此通知。

****民政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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