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县罗董镇大虎山**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 ||
| c6ace214-230c-470d-90b3-8fba380b8df4 | ||
| 14.50 | ||
| 0.342200 | ||
| ****县**115°方位,直距约15.5公里处,隶属**县罗董镇管辖,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38'25",北纬23°21'57"。**北侧临近省道S266,沿省道S266公路西行约15km与国道G321相接,约11km与广佛肇高速S8相接,北上可至**县城和**等地,南下可至**和**等地,交通较为便利。 | ||
| **** | ||
| 饰面用花岗岩 | ||
| 正常公告 |
**市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肇公易矿告字[2026]1号
经批准,****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采矿权,并委托****进行挂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人:****
二、挂牌交易承办机构:****
三、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交易编号:****
2.标的名称:**省**县罗董镇大虎山**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3.开发利用现状:旧石场扩大后重新出让
4.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5.**面积:0.3422平方千米
6.开采标高:+178m~+30m
7.出让年限:14.5年(含基建期1年,复垦期1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
8.生产规模:100万立方米/年
9.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10.**位置:****县**115°方位,直距约15.5公里处,隶属**县罗董镇管辖,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38'25",北纬23°21'57"。**北侧临近省道S266,沿省道S266公路西行约15km与国道G321相接,约11km与广佛肇高速S8相接,北上可至**县城和**等地,南下可至**和**等地,交通较为便利。其拐点见下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
| 拐点 |
X |
Y |
| 1 |
****559.36 |
****5490.36 |
| 2 |
****523.18 |
****5573.10 |
| 3 |
****578.32 |
****5632.08 |
| 4 |
****406.44 |
****5755.86 |
| 5 |
****064.68 |
****5715.76 |
| 6 |
****061.57 |
****5715.40 |
| 7 |
****059.85 |
****5715.20 |
| 8 |
****052.58 |
****5713.42 |
| 9 |
****016.02 |
****5708.63 |
| 10 |
****001.06 |
****5708.30 |
| 11 |
****908.08 |
****5697.39 |
| 12 |
****906.64 |
****5696.25 |
| 13 |
****779.18 |
****5441.66 |
| 14 |
****826.74 |
****5233.00 |
| 15 |
****187.26 |
****5204.94 |
| 16 |
****233.56 |
****5345.82 |
| 17 |
****322.72 |
****5332.80 |
| 18 |
****350.66 |
****5414.63 |
| 19 |
****454.78 |
****5415.45 |
| 20 |
****472.62 |
****5361.86 |
| 21 |
****494.73 |
****5353.52 |
| 22 |
****499.59 |
****5353.62 |
| 23 |
****509.18 |
****5349.65 |
| 24 |
****509.99 |
****5347.76 |
| 25 |
****523.90 |
****5342.51 |
| 26 |
****534.27 |
****5297.83 |
| 27 |
****591.16 |
****5294.92 |
| 28 |
****624.11 |
****5365.99 |
| 29 |
****666.03 |
****5378.26 |
| 30 |
****699.14 |
****5486.88 |
| 31 |
****752.02 |
****5580.93 |
| 32 |
****642.48 |
****5626.18 |
| 33 |
****622.62 |
****5593.14 |
| 34 |
****605.21 |
****5564.85 |
| 35 |
****630.58 |
****5553.42 |
| 36 |
****645.13 |
****5475.36 |
| 37 |
****606.24 |
****5462.66 |
11.**储量:截止2025年9月30日,拟设**省**县罗董镇大虎山**采矿权范围内(标高+178~+30m)累计查明饰面用花岗岩矿**量矿石量1485.07万立方米,荒料量586.87万立方米;开采动用(消耗)探明**量矿石量111.71万立方米、荒料量55.14万立方米;保有控制**量矿石量1006.86万立方米、荒料量389.85万立方米,推断**量矿石量366.50万立方米、荒料量141.88万立方米,理论荒料率38.72%。可综合利用饰面用花岗岩矿的边角料作为建筑用碎石量841.63万立方米。未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前,剥离量390.95万立方米(残坡积层25.83万立方米、全风化花岗岩层174.98万立方米、半风化花岗岩141.09万立方米、夹石0.72万立方米、回填土48.33万立方米),剥采比为0.28:1。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后(建筑用砂全风化花岗岩体积174.98万立方米、砂量73.60万立方米、产砂率42.06%),剥离量215.97万立方米、剥采比为0.14:1。
设计利用饰面用花岗岩矿**量为1373.36万立方米。按水平分层平面法估算,设计可采饰面用花岗岩**量为1245.19万立方米,饰面用花岗岩设计**利用率为90.66%。设计采矿回采率97%,废石混入率1%,则设计可采储量1207.84万立方米,采出荒料量467.68万立方米,采出建筑用花岗岩矿石量为747.64万立方米。
设计采出剥离总量为1605.94万立方米,其中残坡积层25.08万立方米,全风化层161.08万立方米,半风化层129.09万立方米,夹石0.72万立方米,回填土44.78万立方米。矿山剥离的残坡积层、全风化层、半风化层、夹石及回填土可作为复垦用土、回填料等加以进行综合利用。
12.开采技术条件、开采方式及安全生产要求: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属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工程地质条件中等,地质环境质量中等的类型(Ⅱ-4)。**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用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式开采,确定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13.使用土地类型和用地要求:**位于**县国土空间规划中,使用土地类型主要为采矿用地和林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公益林等。**生产需依法依规办理用林、用地手续。
四、挂牌的法律、法规**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国矿产**法》;
(二)《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839号);
(三)《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
(四)《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
(五)《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26〕25号);
(六)《**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58号);
(七)《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管理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
(八)《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
(九)《******厅印发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有关政策指引的通知》(粤自然资矿管〔2023〕2220号);
(十)《****财政厅 ******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规〔2023〕4号);
(十一)《****办公厅关于矿业权出让底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809号);
****人民政府关于《**市2026年度采矿权出让计划》的批复(肇府函〔2026〕52号)。
五、出让方式
出让方式:有底价网上挂牌公开出让。
六、挂牌起始价、加价幅度、交易保证金
1.挂牌起始价:23173.36万元(人民币贰亿叁仟壹佰柒拾叁万叁仟陆佰元整)。
2.加价幅度: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3.交易保证金:4000万元(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七、网上挂牌活动有关时间
1.挂牌公告时间:2026年9月29日起至2026年11月13日止。
2.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11月16日起至2026年11月26日17:00止(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到账时间为准)。
3.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6年11月16日起至2026年11月27日16:00止。
八、竞买申请人的资格及要求
(一)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国境内的营利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该采矿权为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只能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中的**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1200/inde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只有使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登录,按要求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
1.****政府自然**主管部门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的矿业权人;
2.曾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约定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的;曾因不履行相应义务被****管理部门解除《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3.被列入其他部门违法名录、黑名单、严重失信企业名录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九、参与网上竞买的程序
(一)竞买申请
1、申请人决定参加本次出让采矿权网上挂牌竞买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通过认证登录,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有效时间内提交竞买申请。
2、竞买申请人通过认证登录后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则视为其真实意思表示,该行为具备法律效力,竞买申请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竞买申请人应对《竞买申请书》的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
(二)缴纳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是申请人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
2.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在“网上交易系统”选择银行,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竞买申请人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后,须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竞买申请人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自动赋予竞买申请人网上交易对应采矿权的竞价权限。
3.如竞买申请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指定账户的,系统将不赋予竞买申请人竞价资格,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确认竞价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时间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竞买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采矿权的竞价资格。
(四)网上挂牌报价
1.网上挂牌交易从网上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
2.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权限的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3.“网上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更新显示当前报价。
4.“网上交易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五)网上挂牌截止
网上挂牌截止由“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网上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无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网上挂牌不成交。
2.有1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显示当前报价者为竞得人,“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网上挂牌成交。
3.有2人或2人以上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竞买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时间截止后5分钟内做出是否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上交易系统”,超过5分钟未提交的,则视为其不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活动。
3.1在5分钟询问期内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网上挂牌成交。
3.2在5分钟询问期内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六)网上限时竞价
1.网上限时竞价以当前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增价幅度后的价格为起始价。“网上交易系统”开始第一次5分钟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一个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
2.“网上交易系统”5分钟限时竞价内没有新的报价,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在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十、网上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
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四)首次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1个或1个以上整数倍的增价幅度。
(五)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六)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必须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低于网上挂牌起始价的。
5.报价不符合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资格审查、交易结果公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以及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交易保证金处理
(一) 资格审查
出让采矿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须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纸质材料到****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材料清单如下:
1.身份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③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文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授权文件应明确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加盖公章的单位须对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2.竞买申请书(网上打印);
3.申购订单(网上打印);
4.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二)《挂牌成交确认书》签订
竞得人在摘牌后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
(三)交易结果公示
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在自然**部网站、****政府网站和**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结果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
竞得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五)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
1.征收方式:根据《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有关规定,采矿权出让收益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出让金额以竞价结果为准。
2.缴纳方式:竞得人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且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前向****提交《出让收益缴款方案》,经****审核通过后,竞得人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由**县税务部门出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竞得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缴款通知书明确的缴款期限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六)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下列费用
1.矿业权占用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土地复垦费等,以及环境、林业、应急、水利等部门规定的保证金、基金费用、办理相关证照税费等。
2.矿山用地、用林费用等。
(七)交易保证金处理
未竞得人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交易保证金划付凭证到****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等额转化为部分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十二、注意事项
(一)为预防网络出现延迟问题,竞买人应避免在限时报价最后的几秒钟出价,防止“网上交易系统”无法及时接收报价情况的发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1.“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机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网上挂牌交易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
4.涉及矿业权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
5.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
6.****、****认为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十三、特别约定
(一)本次出让采矿权为旧石场(**县罗董镇联合花岗岩石场大虎山1、2、4、5区段)扩大范围后重新出让,旧石场业主为**县罗董镇联合花****公司(下称“联合石场”)。联合石场划入出让范围的租用土地(林地)及生产生活设施、采选设备、电力设备、房屋仓库等剩余资产,竞买人按需可向联合石场咨询,不做强制要求。如竞得人不需要的剩余资产,联合石场在竞得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做清场处理(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范围以及矿山配套区场地)。
(二)竞得人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绿色矿山和无废矿山建设标准及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向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我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鼓励优先采用清洁能源车辆、新能源重卡等低碳运输设备。
(三)竞得人必须自取得缴款凭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采矿权首次登记。竞得人应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规定完成《开采方案》、《**生态修复方案》的编制和评审,申请办理采矿许可。
(四)本次出让采矿权500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的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为220kv德封线#69-#75塔和110KV封福甲乙线#7-#12塔,****供电局,所涉及高压线路及迁改情况由竞买申请人自行实地考察和评估。竞得人开采前必须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规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照批准意见进行处理,相关费用和审批事宜由竞得人负责。
本次出让采矿权范围内有10千伏小谷线#47-#50杆、10千伏欧村线大富山支线和10千伏欧村线****供电局资产,电力线路、设备影响开采或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竞得人****供电局申请迁改,相关电力设施迁改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竞得人在申请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前需完成以上电力设施的迁移或取得供电部门的审批许可。
(五)本次出让采矿权范围内占用高标准农田105.2684亩,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应按照相关规定积极申报“**省**县罗董镇大虎山**饰面用花岗岩矿开发项目”为县级以上重点项目,达到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条件。建设用地单位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原则,****政府优先在未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永久基本农田开展补建工作。在签订补建协议并落实补建资金后,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出具占用高标准农田的情况说明。
(六)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严格控制边界。矿山修建道路和配套设施,必须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在没有完成审批手续前不得动工建设或开采,施工开采运输等过程中不得侵占、破坏、污染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农田等范围。
(七)竞得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生态修复方案》,经****审查批准实施,履行相关矿山修复义务,**生态修复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生态修复方案》******厅公告执行。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外剩余未履行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由旧石场业主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完成修复并通过验收,****政府负责督促。
(八)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查通过的《开采方案》确定的开采方式进行采矿作业,不得越界开采,《开采方案》需要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报****批准。强化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提交**现场检测资料和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报告。上述所有****管理部门要求进行落实,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九)竞得人因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省、市有关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而导致竞得人不能正常采矿的,有相关政策补偿时按政策处理,没有相关政策补偿时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矿山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损失。因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压覆采矿权范围或关闭矿山时,竞得人须同意压覆或关闭,相关补偿费用按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执行,或按照竞得人与建设方签订的补偿协议执行。因矿产**被压覆依法需要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竞得人须依法办理。
(十一)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政府原因造成出让**储量未开采完毕外,竞得人未依法依规完成续期,采矿权完成注销后,****政府无偿收回,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费用不予退还。
(十二)本次出让采矿权范围(**范围拐点坐标)为“净矿”出让,矿山****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单位负责协调解决,****政府指定单位承诺在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12个月内组织竞得人与相关产权人成功签订征(租)地协议,征地标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封府办函〔2022〕24号)执行,征(租)地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以上“十三、特别约定”条款内容,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自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认识矿山开发可能涉及的各项风险。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以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为准。
十四、违约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的;
3.不按挂牌公告规定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没收交易保证金的其他行为。
(二)竞得人未在摘牌后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的,视为根本性违约和自动放弃标的物,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竞得人未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视为根本性违约和自动放弃标的物,****有权单方解除《挂牌成交确认书》,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上缴国库。
(四)竞得人未按照**县税务部门出具的“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限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从违约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加收的违约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从违约之日起,违约金额超过本金时,视为竞得人根本性违约和自动放弃标的物,采矿权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已缴纳的部分采矿权出让收益上缴国库。
(五)竞得人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未提交采矿权新立登记申请的,视为根本性违约,已缴纳出让收益不予退还,****有权单方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对标的物重新组织出让。
(六)竞得人不遵守本方案“十三、特别约定”全部或部分内容的,采矿权出让人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收回出让标的物,并重新组织出让活动,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均不予退还。
十五、风险提示
(一) 竞买申请人应充分了解和熟悉**及**周围的现状,应自行提前实地考察、了解**周边的现状和用地情况,自行评估投资费用。竞买申请人应充分了解,慎重决策,风险自担。
(二)本次出让采矿权范围外的用地事宜由竞得人根据实****村委会、村小组或村民协商租用地(林)。本次出让采矿权范围外已有现状道路可通往省道等主干道路,竞得人因道路改扩建、建设皮带运输设施等无法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导致矿山无法按期建设和生产,均属竞得人自身原因导致,并自愿承担因无法履行本公告约定事项而导致的违约责任,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三)竞买人必须要充分了解和熟悉现行的矿产**开发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所造成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范围已完成的《储量核实报告》《开采方案》等均由第三方机构出具,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对此,竞买申请人应知悉并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实地现状及所列条件、约定等,竞买申请人缴纳交易保证金视为对本次出让活动所列条款全部接受,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竞买申请人应当及时关注网上挂牌交易信息。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后续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内容与本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最新的为准。
(三)本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四)本公告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属于****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次出让采矿权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六)挂牌出让采矿权的详细资料可在**省公共**交易平台中浏览及下载。
(七)竞买人如对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异议的,应在“挂牌公告时间”结束5个工作日前向****提出(即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1月6日期间的工作日提出,其他时间以及非工作日不受理异议申请)。
如对挂牌出让内容有咨询了解需求的,可在“挂牌公告”发布期间电话或来函询问。
(八)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媒介发布
自然**部门户网站:http://www.****.cn/
**省公共**交易平台的**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站:https://ygp.****.cn/#/441200/jyxt
****政府网站:https://www.****.cn/zqzyj/gkmlpt/index#20717
十七、联系方式
(一)****
联系地址:**市**区信安六路6号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0758-****381
(二)****
联系地址:**市**三路24号
联系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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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