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基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中心,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299,传真:0762-****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基地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高新大道南边、**大道东边 |
| 环评机构: | 河****公司 |
| 项目概况: | ********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开发区高新大道南边、**大道东边。项目总投资98642.25万元,占地面积6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1022.21平方米。建设5栋标准厂房(1~5#生产厂房)、1栋生产辅助楼、3栋宿舍楼;其中1号生产厂房2~4楼、2~5号生产厂房用于本项目生产用途。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直绕线圈、侧绕线圈、铁芯线圈、定子线圈、贴线圈组装、继电器线圈、纯塑件、注塑冲压件的生产,年产直绕线圈69846.4万件、侧绕线圈15237.04万件、铁芯线圈6009.9万件、定子线圈4604.6万件、空芯线圈69308.2万件、贴线圈组装8970万件、继电器线圈40066万件、纯塑件108836万件、注塑冲压件35880万件。项目劳动定员4974人,均在厂内食宿。项目年工作天数为300天,每天实行两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厂区内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厂区内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市高新区大塘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注塑废气(1号生产厂房)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3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注塑废气(3号生产厂房)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35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注塑废气(5号生产厂房)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35米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焊锡废气(2号生产厂房)收集后通过“烟尘净化处理器”处理达标后由35米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焊锡废气、激光去皮废气(5号生产厂房)收集后通过“烟尘净化处理器”处理达标后由35米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由35m高排气管道(DA006)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达标后由专用烟道引至高空排放;点胶、固化废气为无组织排放。 项目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酚类、氯苯类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备用发电机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件、塑胶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要求落实施工期废水、废气、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生态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