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就修**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项目招标代理采购活动终止事宜公告如下:
2026年9月20日,我局发布了《修**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项目招标代理采购公告》,启动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询价采购工作;2026年9月24日,****小组完成询价评审,拟确定成交机构并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我局严格开展采购合规性自查,经查实:本次询价采购服务的主项目(修**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项目)预算金额****940.00元,属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黔府办发〔2020〕35号)规定,该主项目金额已达到货物服务类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变更采购方式;同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实行专家论证制度的规定》(黔财采〔2006〕37号)第五条,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需组织专家论证。
本次询价采购文件存在招标代理服务工作范围界定不清问题,未明确代理机构需承担主项目招标文件专家论证相关工作,易导致潜在供应商对服务内容、报价涵盖范围产生理解歧义,造成评审比价标准不统一。该情形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条第(二)项“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的法定情形。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秩序及各方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依法终止****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项目招标代理采购活动,本次询价成交结果无效。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各供应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尽快办理相关资料退还手续;
二、后续我局将全面梳理完善采购文件,清晰、完整界定全部代理服务范围,严格依法依规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各供应商如对本终止公告存有异议,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投诉法定程序及时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9****2522
联系人: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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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