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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岐岭镇龙寨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县岐岭镇龙寨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岐岭镇龙寨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9-441424-04-01-3289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岐岭镇龙寨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路面加铺沥青 11250 平方米,三线整治 5 公里,瓦房拆除 405 平方米,清表 1433 平方米,外立面整治约 12000平方米,安装 1.5 米高铝合金栏杆 85 米、1.5 米高仿竹篱笆 28 米,** 0.6 米高矮墙 12 米,原有 1.1 米高混凝土仿木栏杆翻新 230米,种植香** 7 株、铁冬青 5 株、坚果树 40 株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有资质评审机构审核概算总投资407.23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378.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3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由2026年第四批典型村培育省级财政奖补资**排100万元、2025年**县乡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四批)安排300万元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统筹解决。
五、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六、****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请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附件:**县岐岭镇龙寨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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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局、财政局、****乡村**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供电局,中国电信、移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