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河**项目**18号商业楼商业电力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御河**项目**18号商业楼商业电力配套系统是由国****公司****公司抄表入户,直供、直抄、直收,不再由物业/开发商转供;终端商户装独立智能电表,电网直抄;同时终端商户电表及上口电力设备、设施最终移交国****公司****公司。建设地点: **市御河**项目**。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御河**项目**18号商业楼商业电力配套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包工包料,包括高压接入点切改和接入、高压室外设备和线路安装敷设、高低压室内设备安装、低压线缆和计量表安装等,并包括负责供电验收、送电和配合招标人整体向国****公司****公司产权移交。
2.3计划工期:施工期间为2026年11月至2027年8月;根据外网场地和楼内施工进度分阶段进场施工,有效施工工期不超过80日历日。
2.4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国****公司****公司安全与技术、施工、验收及运行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R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R 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三)其他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从“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至2026年10月8日17时30分,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0月19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标书代写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招标人):李久宁,电话:130****7955;联系人(招标代理):刘冰,联系电话:0311-****6867/186****2992。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御河****11号商业楼四层
联系人:李久宁
电话:130****7955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新石北路368****工业园2号瞪羚企业加速器1217室
联系人:刘冰、仇泽洋
电话:0311-****6867/186****2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