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行政审批局2026年9月29日关于曲阳县灵山镇供热系统改造提升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审批
河北-保定-曲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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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2026年9月29日关于**县**镇供热系统改造提升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9

****审批局

2026年9月29日关于**县**镇供热系统改造提升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镇供热系统改造提升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9日-2026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617****审批局)

通讯地址:**市乐凯北大街3088****审批局

邮 编:07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镇供热系统改造提升工程

**省**市**县**镇

****

******公司

项目位于**省**市**县**镇,**46MW燃煤热水热源厂一座及配套设施;敷设DN700供热管道1公里、DN400供热管道1公里、DN225供水管道1.5公里;配套建设福馨苑小区及豪润花居清洁能源供热机组两套,其余管网均依托现有供热管网。占地情况:项目热源厂占地面积22718.76m2,总建筑面积7801.27m2。管网工程不涉及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1.75公顷。****供热站占地面积为60m2,****供热站占地面积为40m2。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扬严格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省政府令〔2020〕第1号)、《关于印发〈2024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4〕115号)的要求,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洒水等措施,土方填挖、露天堆放及运输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篷布遮盖;项目工程人员生活居住均安排在附近具有生活配套设施的地方,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临时旱厕。施工期清管试压水采用无腐蚀性的清洁水,试压用水循环使用,及时补充,清管试压结束后用于泼洒抑尘;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注意对施工机械定期维修保养;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为了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在管网施工时临近敏感点的地段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允许在中午12:00-14:00时、夜间22:00-次日6:00时之间进行施工,并采取临时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表1标准要求,确保敏感点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实施表土剥离(剥离厚度 0.3m,用于后期覆土),管沟开挖土方优先用于管沟回填,回填预留0.3~0.5m沉降余量,剩余土方用于作业带平整与生态恢复,实现挖填平衡;建筑垃圾交由当地城建部门处置,生活垃圾现场设桶集中收集、环卫定期清运,严禁随意倾倒;定向钻废弃泥浆施工阶段循环利用,完工后委托具备处置能力单位抽运处理,泥浆池采用原土回填并绿化,恢复原地貌。

(二)运营期:

废气: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监控。项目锅炉燃烧废气通过管道收集+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经45m高烟囱DA001外排,煤落料废气通过三面围挡、地面硬化、干雾抑尘和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灰仓废气经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经仓顶排气筒DA003(距地面15m)外排,石灰粉仓废气经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经仓顶排气筒DA004(距地面15m)外排。排气筒DA001排放的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氨,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煤锅炉标准要求同时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标准及排气筒高度要求,排气筒(DA002、DA003、DA004)排放的污染物为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其中锅炉排污水回用脱硫系统补水和煤库抑尘、软化水制备浓排水用于风机循环冷却、除渣工序、循环水冷却排污水用于煤库抑尘、脱硫废水喷入烟道蒸发;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机械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泵体加装隔声罩壳、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降噪措施,空气动力性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加装隔声罩壳、厂房隔声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场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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