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
2026年9月29日关于**县**镇供热系统改造提升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镇供热系统改造提升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9日-2026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617****审批局)
通讯地址:**市乐凯北大街3088****审批局
邮 编:071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镇供热系统改造提升工程 | **省**市**县**镇 | **** | ******公司 | 项目位于**省**市**县**镇,**46MW燃煤热水热源厂一座及配套设施;敷设DN700供热管道1公里、DN400供热管道1公里、DN225供水管道1.5公里;配套建设福馨苑小区及豪润花居清洁能源供热机组两套,其余管网均依托现有供热管网。占地情况:项目热源厂占地面积22718.76m2,总建筑面积7801.27m2。管网工程不涉及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1.75公顷。****供热站占地面积为60m2,****供热站占地面积为40m2。 |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扬严格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省政府令〔2020〕第1号)、《关于印发〈2024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4〕115号)的要求,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洒水等措施,土方填挖、露天堆放及运输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篷布遮盖;项目工程人员生活居住均安排在附近具有生活配套设施的地方,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临时旱厕。施工期清管试压水采用无腐蚀性的清洁水,试压用水循环使用,及时补充,清管试压结束后用于泼洒抑尘;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注意对施工机械定期维修保养;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为了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在管网施工时临近敏感点的地段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允许在中午12:00-14:00时、夜间22:00-次日6:00时之间进行施工,并采取临时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表1标准要求,确保敏感点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实施表土剥离(剥离厚度 0.3m,用于后期覆土),管沟开挖土方优先用于管沟回填,回填预留0.3~0.5m沉降余量,剩余土方用于作业带平整与生态恢复,实现挖填平衡;建筑垃圾交由当地城建部门处置,生活垃圾现场设桶集中收集、环卫定期清运,严禁随意倾倒;定向钻废弃泥浆施工阶段循环利用,完工后委托具备处置能力单位抽运处理,泥浆池采用原土回填并绿化,恢复原地貌。 (二)运营期: 废气: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监控。项目锅炉燃烧废气通过管道收集+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经45m高烟囱DA001外排,煤落料废气通过三面围挡、地面硬化、干雾抑尘和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灰仓废气经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经仓顶排气筒DA003(距地面15m)外排,石灰粉仓废气经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经仓顶排气筒DA004(距地面15m)外排。排气筒DA001排放的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氨,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煤锅炉标准要求同时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标准及排气筒高度要求,排气筒(DA002、DA003、DA004)排放的污染物为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其中锅炉排污水回用脱硫系统补水和煤库抑尘、软化水制备浓排水用于风机循环冷却、除渣工序、循环水冷却排污水用于煤库抑尘、脱硫废水喷入烟道蒸发;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机械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泵体加装隔声罩壳、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降噪措施,空气动力性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加装隔声罩壳、厂房隔声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场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