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落及门面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为规范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盘活**院落资产,优化**商业布局,现对****科甲巷 12号、西关12-18号、**巷73号、北街292-298号、西关76号(5个大院)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标的为****院落资产,具体信息详见下表,标的均以现状招租,竞租人可自行实地勘察,参与竞租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及全部已知、潜在风险。
| 标的 序号 |
位置 / 门牌号 | 参考面积(㎡) | 竞租起拍参考价 (元 / 年) |
竞拍保证金(元) |
| 1 | 科甲巷 12号 | 868.85 | 208600.00 | 10000.00 |
| 2 | 西关 12-18号 | 272.19 | 114400.00 | 10000.00 |
| 3 | **巷 73 号 | 128.94 | 43400.00 | 10000.00 |
| 4 | 北街 292-298号 | 318.64 | 195100.00 | 10000.00 |
| 5 | 西关 76号 | 89.48 | 44000.00 | 10000.00 |
二、租赁期限
本次招租院落租赁期限为 5 年,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承租人需在租赁期满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招租方,逾期未告知视为自动放弃优先续租权。
三、竞租人资格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企业法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参与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3. 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 1 )曾因违反与招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的;
( 2 )拖欠国有资产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未结清的;
( 3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四、报名相关事宜
1. 报名时间: 2026 年 9 月 2 9 日 -2026 年 10 月 19 日止(上午 9 : 00-12 : 00 ,下午 14:30-17:30 )(周末、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地点: **市**西**段 66 号( B 栋 6 楼 614 资产管理部)
3. 报名须提供资料:
个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须备查)。
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原件均须备查)。
4. 竞租保证金:
( 1) 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需备注 “ ****院落 XXX 号竞租保证金 ” , XXX 填写标的门牌号),缴纳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逾期未缴纳视为报名无效。标书代写
( 2) 保证金处理: 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在签约当日补足)。
( 3)交纳账户:
户名:****
开户行名称:****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行账号:921********018199
五、竞租时间及地点
竞租时间:2026 年 10 月 2 0 日上午 10:00
竞租地点:**市**西**段 66 号 B 栋 6 楼会议室
竞价规则:竞价现场将公布标的最终核实面积、正式起拍价等核心信息,竞租人现场确认后参与竞价,竞价事宜以现场公布为准,遵循价高者得原则,具体竞价事宜以现场公布为准。
六、注意事项
1. 竞得结果将按规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需在公示结束后 7 日内与招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完成首期租金(首期支付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含补足差额)的缴纳;
2. 竞得人未按上述要求按时签约、缴款的,视为放弃租赁经营权,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方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3. 竞得人需合法合规使用租赁资产,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活动,不得超出房屋使用范围,严格遵守**市**保护相关规定;
4. 鼓励开展文化体验、特色餐饮、非遗展示、精品民宿等符合**风貌的经营项目,经营业态及装修改造方案需在实施前报招租方及**保护相关部门备案,未经备案不得擅自实施;
5. 竞得人应自行核查标的经营相关的行政审批、许可等要求,招租方不承担相关指引责任,因未取得相关许可导致的经营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 招租方对标的仅作现状展示,不承担标的资产的质量、瑕疵等任何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充分知晓并承担标的全部潜在风险。
7. 租赁标的按现状移交,竞得人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完成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后,由招租方按现状办理移交手续。竞得人应在移交当日现场验收并签字确认。移交后,竞得人不得以水电不通、线路老化、房屋结构瑕疵、装修改造条件不足等任何理由拒绝支付租金或要求减免租金、解除合同。若移交后出现需由供水、供电、市政、产权单位等协调解决的问题,招租方可予以必要协助,但不因此减免竞得人按期足额支付租金的义务,亦不构成招租方的违约或瑕疵担保责任。
七、咨询电话
资产管理部:083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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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9 月 29 日
标的 1 :科甲巷 12 号
标的 2 :西关 12-18 号
标的 3 :**巷 73 号
标的 4 :北街 292-298 号
标的 5:西关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