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开发区****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中心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5001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中心项目一期道路及配套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9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 |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 公告信息 | ****开发区****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开发区****中心项目一期道路及配套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监理(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005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政府(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盛政经审发[2025]14号、盛政经审发[2025]28号、盛政经审发[2026]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发区****中心项目一期道路及配套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开发区****中心项目一期道路及配套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盛泽镇 2.3 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立新路、胜超路、信达路、锦绣路、罗琦路、新杭路、秀水路、吴俊路、金伦路及杨扇路的道路及配套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监理,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包括道路修复提升、桥梁修复提升、雨污水、绿化、交安设施、照明及相关综合管线等,受监工程概算投资额约12500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187.5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开发区****中心项目一期道路及配套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共365日历天 2.8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投标申请人提供总监无在监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9月1日至今监理过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类似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3)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以监理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 □ 3.4.2其他: (1)总监理工程****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2)总监理工程****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本项目不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号文关于“监理企业未参加上一评价周期信用综合评价的,在一定期限内监理企业暂停投标资格”之规定。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16时00分至2026年10月12日17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区公共**交易平台(新系统)(电信网络访问地址:http://180.****.179:60/TPBidder/memberLogin;移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http://211.****.34:60/TPBidder/memberLogin)。注:不可使用同一个CA同时登录两个地址进行操作。各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网络环境挑选相同运营商的访问地址进行访问。如仍有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0512-****5015。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或说明 (2)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业主已委托****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 盛泽镇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区松陵镇**路 450号(君悦国际)2幢10楼 联系人: 徐丹丹 联系人: 施彩琴、李玲燕 电话: 0512-****9845 电话: 0512-****0382、0512-****0750 传真: 项目负责人: 施彩琴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市**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2-****1790 10.3异议渠道 **区松陵镇**路 450 号(君悦国际)2 幢 10 楼代理部 通过“**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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