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能源港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2503-410527-04-05-24258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能源港项目(二期)2.2建设地点:**县繁阳大道与夏荫路交叉口西南角。
2.3建设内容:**县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能源港项目(二期),空气源热泵技术系统位于**县繁阳大道与夏荫路交叉口西南角,二级站安装分别位于各个小区内,计划实现供热面积100.66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空气源热泵技术系统工程及二级站(水木星云湾、八里庄安置区、翡翠城、翰林华府、荣泰**、景苑**、新明珠、秀水明珠)设备采购安装等。2.4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2.5招标控制价为:****7219.78元。2.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保修期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10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2.11是否选择异地评审: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根据****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投标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企业该项资质不得参与投标。(须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xx月xx日至2026年xx月xx日23:59(**时间,下同)前登****交易中心(https://ggzy.****.cn/)进入界面,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交易主体登录】登录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如有),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xx月xx日上午09时00分。标书代写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网上递交;标书代写
5.3开标地点(管理员网上操作地点):****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xx室(**市**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标书代写
5.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网上递交(唯一递交方式):进****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交易主体登录】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见5.1)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确认,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本项目只接受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特别提醒:本项目只接受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方式,不再接受现场递交,招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的不再提供原件,电子标书中提供扫描件即可。
网站登录地址:https://ggzy.****.cn/。
关于驱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系统办理交易业务需安装使用新驱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新系统的操作手册(详见新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栏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1****8156
地 址:**县人民路与繁阳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冯雪燕
电 话:191****9839
地 址:**市**区财富公馆东单元15楼
监督部门:**县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27MB****1675
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0372-****016
| 2026年 xx 月 xx 日 |
附件:
**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表
| 项目名称 |
**县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能源港项目(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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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联系方式 |
183****9324 |
| 代理机构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1****9839 |
| 代理机构邮箱 |
****@163.com |
招标文件预公示时间 |
2026.9.30-2026.****.2 |
| 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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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依据(请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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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馈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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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委员会关于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本表所载反馈意见系潜在投标人基于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内容提出,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具体招标信息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