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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购买马田街道城市照明设施管养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法队购买马田街道城市照明设施管养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执法队购买马田街道城市照明设施管养服务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关于原合同第六条“服务经费”变更: 1、变更前:本项目服务费为¥3,653,279.05(大写:人民币叁佰陆拾伍万叁仟贰佰柒拾玖元零伍分)。 2、变更后:本项目原合同服务费为¥3,653,279.05(大写:人民币叁佰陆拾伍万叁仟贰佰柒拾玖元零伍分)。其中景观灯一年管养费用为269,470.78元。 根据政策变更要求,自2026年第四季度起景观灯管养费用压减10%。压减期间为2026年10月16日至2027年7月15日,共9个月。景观灯月均费用由22,455.90元调整为20,210.31元,每月减少2,245.59元,压减期间合计减少20,210.31元。 调整后,景观灯一年管养费用为249,260.47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玖仟贰佰陆拾元肆角柒分),合同总金额为3,633,068.74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陆拾叁万叁仟零陆拾捌元柒角肆分)。 上述合同费用为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经费支付上限,实际支付金额以甲方依约核算的乙方服务量和考核情况进行结算和支付。合同费用核减不影响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服务质量不低于原合同约定标准。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原马田街道照明设施管养服务因政策变更,景观灯服务压减10%。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 地址:**市**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科技园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办公室 地址:**市**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8550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附件(2)
(拟签订已脱敏)《综合行政执法队购买马田街道城市照明设施管养服务项目》项目核减服务费用补充协议_20260929152730.pdf下载预览
综合执法队马田街道照明合同变更公示.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