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政投审〔2026〕146号
****关于**市**江饮用水源保护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管理局:
报来《关于**市**江饮用水源保护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5〕16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江饮用水源保护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管理局
项目统一编码:2505-441625-16-01-438858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工程主要针对**江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相关规范化建设、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界标20个、交通警示牌92个;道路建设防撞护栏9120米等。
(2)库岸生态护岸建设工程。采用鱼巢砖与水生植物联合修复技术开展生态护岸建设工程,共建设生态护岸长度为2050米,总修复面积 24600平方米等。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拟建设管网4764米,其中主管网(DN300HDPE双壁波纹管)1226米,支管网(DN200HDPE双壁波纹管)898米、入户管(de160UPVC管)2640米。**水解沉淀池2座,改造生态塘1个等。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1957.01万元内。资金来源:拟申请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向县发展改革**务数据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5年2月21日);《关于**市**江饮用水源保护巩固提升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6〕109号);《关于**市**江饮用水源保护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6〕626号)。
八、自本文发文之日起,东发改投审〔2025〕101号文同时废止。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6〕626号文要求建设。
此复。
****
2026年9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县财政局、******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