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市聚合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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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理局(****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9月 30日至 2026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区大岗镇广珠路牛角岭中街12号102室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区大岗镇广珠路牛角岭中街12号102室;本项目占地面积255.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5.72平方米;主要从事粉末涂料的生产,年产粉末涂料1500吨。本项目东、南、西、北侧均为厂房;边界外500米范围内现状环境****花园(东北,104米)、裕馨花园(东北,418米)、平稳村(西北,342米)、横**街(西南,481)、永久基本农田(东、南、西、北,111米)等。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O+沉淀”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2立方米/天)处理后排放至蕉门水道。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挤出、邦定、固化(质检)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通过软质垂帘四周围挡)收集汇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气-01)排放。
投料、喷粉(质检)粉尘经集气罩(通过软质垂帘四周围挡)收集、磨粉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后一并汇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气-02)排放。
污水处理设施异味通过加强管理、加盖密闭后无组织排放。
(三)厂区合理布设生产区域与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声源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防护措施,加强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管理。
(四)废包装材料、废滤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测试板、不可****公司回收处理;收集到的粉尘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转移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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