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久隆路(常昆路-银河路)路面中修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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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隆路(常昆路-银河路)路面中修工程(项目名称)

久隆路(常昆路-银河路)路面中修工程监理(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320********07294002(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久隆路(常昆路-银河路)路面中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常高管[2026]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公司,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财政资金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久隆路(常昆路-银河路)路面中修工程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久隆路(常昆路-银河路)路面中修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位于**市高新区,起于常昆线,向东延伸经**路、**路、兴旺路,后终于银河路。

2.3 工程类型:监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监理范围内道路全长约2.3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监理范围内工程造价约436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14.39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100日历天

2.8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3只(沿用监理人员的工程计承接项目个数)。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4.2其他: /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08时30分至2026年10月12日16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13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或说明

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标书代写

8.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8.3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CA(介质CA包括**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市公共资****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2187(CFCA)、0512-****6950(**数科CA(原国信CA))。

8.5本工程免收投标保证金。

8.6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8.7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交易中心****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电子标服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中心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昆承湖东路999号昆承智谷A1栋9层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泰慈新村4号

联系人:沈猛 联系人: 朱祎淳、杨雯

电话:0512-****8449 电话: 0512-****3738

传真: / 项目负责人:尚庆磊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15500

电子邮箱: ****@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3204

10.3异议渠道

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29
招标公告
【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久隆路(常昆路-银河路)路面中修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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