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岗镇南丁冶村**渠灌区农田水利设施恢复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东岗镇南丁冶村**渠灌区农田水利设施恢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17日
5、评标日期:2026年9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1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 | **市东岗镇岩峰大道25号水利站3楼 | 421851.57 | 元 | 评审总得分:90.34分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梁玉芳、葛新卫、彭陶明(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参****协会豫招协[2023]002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技术和商务:50.34分,价格:40.00分,总分:90.34分;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林****公司技术和商务:45.34分,价格:39.85分,总分:85.19分;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公司技术和商务:39.00分,价格:39.92分,总分:78.92分;其他供应商:****公司总分:64.23分;废标情况:无。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东岗镇岩峰街25号
联系人:彭陶明
联系方式:139****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市总部大厦D040号
联系人:郭林芳
联系方式:156****0713
3.监督单位
名称:中国共产党****检查委员会
联系方式:037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