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药食同源项目
2. 项目实施模式:医院输出临床食疗验方(职务科技成果,****医院,仅许可使用,不转让所有权)、技术指导、配方审核、质量监管;医院不投入资金、不建设生产线、不参与食品生产、不参与市场销售经营。参选企业承担全部项目投入,全权负责原料采购、标准化生产、检验包装、仓储物流、市场销售、场地运维、售后保障,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医院不参与项目经营决策,不承担项目经营亏损及市场经营风险,全部经营风险由参选企业自行承担。本项目不存在联营、风险共担、利润共享安排。
3. 场地条件:医院提供旧院区一楼场地,设置展示直播区、药膳制作区、食材仓储区、便民体验售卖区、****基地等;****医院,参选企业仅获得项目实施期内合规使用权,参选企业不得转租、转借该场地,****医院事前审核同意,****医院要求完成场地复原;参选企业负责场地保洁、设施维护、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管理。场地使用相关事项,未经医院报批,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
4. 产品范围:符合国家及**药食同源目录、地方特色食品目录的代用茶、食疗汤料等养生食品;严格按食品属性管理,严禁宣传治疗功效,仅限中医养生、体质调理、日常食养科普宣传。
5. 费用结算模式:本项目费用为职务科技成果许可使用费。技术许可使用费设置两类备选计费方案:方案一采用保底使用费+阶梯式技术实施产出计收模式;方案二采用年度固定技术许可使用费模式。参选单位须就两套方案分别报价。****医院对公账户,具体金额、计费标准、结算周期,以磋商谈判及最终签订协议为准。无论最终采用哪套计费方案,均需在磋商结束后开展综合研判,若研判构成国有资产租赁情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按要求开展资产评估、履行报批备案程序。
6. 项目实施期限:最终实施年限、续约条件在竞争性磋商后于技术许可及场地使用协议中明确约定。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无实体生产能力的中介贸易类企业参与。
二、参选企业资格条件
参选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准入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有效的相关经营资质。
3. 具备药食同源/食疗养生相关项目****医院项目)。
4. 近3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5. 具备完善食品安全管控体系。
6.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能够承担本项目全部资金投入。
7. 企业及关联方承诺:****公司股东、管理人员与****在职工作人员不存在违规持股、利益输送等关联关系,签署廉洁与关联关系承诺书。
8. 遵守国家食品安全、广告宣传、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法律法规,承诺严格区分食品与医疗边界,不开展医疗化、疗效化宣传;企业全部对外****医院审核备案,承担全部广告宣传违法责任。
择优参考(不作为准入资格):****医院药食同源、中医药食养项目实施经验的优先考虑;如有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项目合同佐证,磋商评审阶段作为综合择优重要参考。****医院项目实施经验的企业,满足全部准入条件即可参与磋商。
三、参选企业需提交响应材料(全部加盖企业公章,密封装订)
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封口加盖公章,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回,包含但不限于:
1. 营业执照;有效的相关经营资质证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有同类药食同源产品/食疗养生相关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4.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查询截图;
5. 本项目初步实施方案;
6. 廉洁承诺书、关联关系承诺书、知识产权****医院配方仅许可用于本项目,不得私自修改、转授权、外泄,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其他业务);
7. 企业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及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 公告及报名期限:公告发布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09月30日8:00始至2026年10月12日17:30止)
2. 递交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3. 递交地点:****采购办
4.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报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提交。
五、磋商评审流程
1. 我院****小组组织资格初审,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资格审查合格企业进入竞争性磋商环节,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复核、组织多轮磋商谈判。
2. 磋商小组从企业资质、经营能力、质量安全管控、项目实施方案、壮瑶药产品开发思路、商务方案、风险防控等维度综合评审,开展多轮磋商谈判。
3. 磋商完成后形成评审结论,确定成交参选企业。磋商结果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同时按照《**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日,两项公示材料、网页截图分开留存归档;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技术许可及场地使用协议。
重要提示:本次公告仅为征集参选主体,本公告不构成合同要约,项目全部权责、商务条款以正式签订协议为准。若经磋商“院企”未达成一致共识或就合同条款等存在分歧且无法协商确定,院方有权不确定最终的企业。
六、其他说明
1. ****医院不向企业收取报名费、磋商服务费。参选企业自行承担所有准备材料、参与磋商产生的全部费用。
2. 磋商过程中企业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参选资格,纳入医院失信主体名单;已成交的,医院有权取消成交资格、单方解除后续协议。
3. 知识产权约定:医院****医院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归****,参选企业仅可在授权范围内用于本项目使用,不得私自篡改、转租、转授权、对外泄露,不得挪作其他业务使用。
4. 参选企业必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医院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5. 若参选企业均达不到项目要求,我院有权终止本次磋商,不承担参选企业任何损失。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老师
联系电话:181****7684
联系地址:**市幸福路126号(********采购办)
附件:
1.企业报名登记表
2.参选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廉洁及关联关系承诺书
6.知识产权保密承诺书
7.无重大违法、食品安全处罚承诺书
8.宣传合规承诺书
9.项目技术与商务需求书
10.**框架要点(谈判参考文本)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