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红外线(动静脉内瘘修护)治疗仪、脑室镜手术器械、手术器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远红外线(动静脉内瘘修护)治疗仪、脑室镜手术器械、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26000.00元
最高限价:414000.00元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包一 |
远红外线(动静脉内瘘修护)治疗仪 |
100000.00 |
90000.00 |
| 包二 |
脑室镜手术器械、手术器械 |
326000.00 |
324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 包一 |
远红外线(动静脉内瘘修护)治疗仪 |
台 |
2 |
否 |
| 包二 |
脑室镜手术器械 |
套 |
1 |
是 |
| 手术器械 |
把 |
260 |
否 |
5.2采购范围: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交货期:
包一: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付设备。
包二:脑室镜手术器械: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交付设备、手术器械: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付设备。
5.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现行质量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5.7保修期:
包一:5年(包含但不限于易损件、备品备件等)
包二:脑室镜手术器械:5年(包含但不限于易损件、备品备件等)、手术器械:1年(包含但不限于易损件、备品备件等);
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包段;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赋码。),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对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申报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 号****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②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739 号) ****管理局33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③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代理商)的,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出具所投产品生产商对其出具的经销授权证明;或提供产品生产商对指定总代理商的授权证明及该总代理商对其出具的经销授权证明。(适用于包2:脑室镜手术器械)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资格审查时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查询时间:本项目资格审查结束之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2日17时00分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需提供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广场9层01号现场获取(现场报名需携带现金)。
(2)邮箱获取: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163.com****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经审查无误后将回复领取文件登记表及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投标人填写完整领取文件登记表后扫描件再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足额支付招****公司名),邮件名称统一为“XXX项目XXX公司名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以上程序完成后,代理机构将回发招标文件(请及时关注邮箱回复)。
4.售价:500元/包段,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广场9层01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广场9层01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京**路29号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371-****2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广场9层01号
联系人:张华、徐晓阳
联系电话:0371-****1569 182****6651
3.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张华、徐晓阳
联系电话:0371-****1569 182****6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