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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级国有建设用地分宗、合宗办理规则(试行)》(马自然资规〔2024〕362号)文件要求,现按程序将****工业用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宗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分宗前:2025年7月,****办理不动产权证(皖〔2025〕**市不动产权第****453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面积88326.5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2022年6月15日至2072年6月15日止。
分宗后:分宗后不动产登记面积分别为:地块一面积31661.91平方米和地块二面积56664.66平方米,分宗后总面积不变。分宗后两宗地进行分开登记,两宗地权利人一致,权利类型均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均为出让,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时间均为2072年6月15日。
二、公示期
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我局在马****规划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应。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土地分宗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马****规划局**分局
书面意见邮寄地址:**市博****学校西北侧约50米
联系电话:0555-****362
附件:宗地分割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