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08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0000吨胍基乙酸技术改造项目 | **回族自治区****工业园区 | **** | **合创****公司 | 项目位于**回族自治区****工业园区-暖泉片区****现有红霉素车间(201-2),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6°18′2.023″,北纬38°42′35.012″。本项目利用现有红霉素生产车间(201-2)建成的部分生产设备等建设“年产10000吨胍基乙酸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00吨胍基乙酸,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 |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止“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胍基乙酸合成、结晶、三效蒸发过程中产生的氨气,胍基乙酸干燥、过筛包装、不合品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胍基乙酸合成、结晶、三效蒸发过程中产生的氨气,合成釜、结晶釜放气口以及三效蒸发不凝气出口处均设置有集气管道,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进入二级水喷淋塔,经水喷淋塔吸收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29)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20m高排气筒标准限值;胍基乙酸干燥、过筛包装、不合格品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收集后进入车间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水喷淋塔进行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44)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和废气处理系统排水。生产工艺废水和废气处理系统排水经收****处理站(预处理+深度处理)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 4.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真空泵、离心机、干燥机、泵类及其他生产设备等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加强维护、出口加装消声装置、减速行驶,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5.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和不合格品、粗品双氰胺、废矿物油。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于现有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的除尘灰及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各自生产线;粗品双氰胺经离心分离后全部由********公司****公司回收;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收集至油桶内,暂存于现有厂区1间18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管理局
2026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