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高集成一体压铸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项目(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 |||
| 项目名称: | 高集成一体压铸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项目(重新报批) | ||
| 建设地点: | **省**市经开区皖江大道8号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评机构: | 中国****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6.****.29-2026.****.12 |
| 项目概况: | 建设熔炉系统、高动态智能压铸产线、高精度绿色机加工产线、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型号:UND160;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3.125mA;最大功率:500W),搭配完善的周边配套设备及辅助设施,建成国际****基地。项目总占地面的9000平方米,实现年产25万套高集成一体化压铸零部件,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模式,分两期建设2条压铸生成线,每期建成1条并投产。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使用符合标准的低VOCs原辅用料,规范建立执行VOCs物料台账制度。本项目铸造过程各工序排放的颗粒物以及熔化炉、铝液保温炉燃天然气产生的SO2、NOx和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及表A.1中排放限值;熔化车间有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氯化氢、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压铸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标准及无组织管控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模具清洗废水、产品冷却废水、水喷淋处理单元废水、****公司****工厂****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回用系统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冲厕标准回用于冲厕、《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标准要求回用于压铸和机加设备冷却循环水系统用水。本项目在正式生产需要纳管排水时,须按照国家、省、市排水管理有关规定,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接入。 (三)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机械安放位置和生产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南、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厂内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辐射安全防护。严格按照《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22)、《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和《报告表》提出的辐射防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公众照射和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水平需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限值规定。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健全辐射安全防护管理机构,明确成员职责,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做好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和管理。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和辐射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规范设置辐射工作档案。不断提高辐射环境管理水**自我防护意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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