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地点: | **市-**市 | 所属行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泊镇十八务****广场建设项目 ,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 2.2工程地点:**市泊镇十八务邢村。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2.4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5最高限价:552890.23元。 2.6建设内容:包含泊镇十八务邢村卫生室-土建、****广场建设项目-土建等清单全部内容。 2.7资金来源:****。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 时00分至2026年10月10日17时00分(**时间)。 4.2报名地点:登录惠招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https://hzbnccq.****.com/)进行线上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后****交易中心(**市**市****卫生院西南侧约70米)进行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线下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9日09点00分(**时间),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市**市****卫生院西南侧约70米)。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平台和惠招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https://hzbnccq.****.com/)上同时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7.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专区线上提出;潜在投标人须将疑问内容在平台内完整录入,逾期提出的疑问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将答疑内容(澄清/补遗文件)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所有已报名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下载查看,澄清或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标书代写 7.2 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开标活动、评标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异议人须同时完成两项提交工作:标书代写 (1)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线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异议文件; (2)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可现场递交或EMS邮寄;邮寄送达的,以文件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异议受理地址:**省**市万锦**一期底商A19-110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77****8952 书面异议函应载明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异议事项、事实理由、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不全或逾期送达的异议不予受理。 7.3 异议人不得以口头、电话等形式提出异议;仅线上提交无纸质原件,或仅递交纸质文件未在惠招标平台上传异议材料的,异议无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后,按法规时限作出答复;答复前,招标人暂停招投标活动。 7.4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并上报农村产权交易监管部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泊镇十八务邢村 联系方式:温书记158****12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万锦**一期底商A19-110 联系方式:李经理177****8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