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等多地大型光伏EPC项目,接连出现央国企中标后弃标的现象,涉及项目合同总额高达21.6亿元。其中**6.4亿元分布式光伏项目,中电二局拒收中标通知书;****350兆瓦光伏项目,中铁二十四局、中交**两家单位先后弃标。多家央国企经过测算评估,宁愿放弃投标保证金、接受相关处罚,也拒绝进场施工,规避更大金额的项目亏损。这一轮集中弃标事件,并非孤立个案,折射出新能源工程招投标领域长期积累的矛盾,值得行业深度审视。
从表象看,企业弃标是成本测算倒挂下的理性止损。光伏行业近几年迭代速度快,组件等核心设备价格波动剧烈;西北项目普遍存在施工窗口期短、场地协调难度大、并网与消纳存在不确定性等外部风险。在低价竞标的招投标氛围之下,不少投标报价本身已经脱离项目真实落地成本。一旦按中标价履约,总包将面临巨额亏损。面对刚性的业绩考核压力,部分中标企业最终选择违约弃标。
但深入行业链条观察,履约危机的根源不止于市场价格波动。长期以来,部分总包单位形成一套固有操作模式:以低价拿下项目,明知按报价施工必然亏损,中标后便向下转包,再通过寻找各类工程理由,少付、拖欠分包工程款,试图将经营亏损层层转嫁给下游分包单位,保全自身账面收益。然而分包商同样会核算盈亏,不可能持续被动承接亏损项目。这套转嫁风险的玩法,本质是透支商业信誉。在行业上行期矛盾尚可掩盖,一旦市场下行、利润空间压缩,链条上所有隐患集中暴露,最终就演变为如今批量弃标的局面。
招投标制度的基石,是契约精神。中标通知书发出,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合同缔约关系即告成立。无正当理由拒绝履约,属于明确的违约行为,不仅会造成业主方工期延误、前期投入浪费,项目重新招标也会增加社会成本,相关主体还会被记入行业信用惩戒名单。低价抢标、中标后转包甩锅,或是权衡利弊后直接弃标违约,两种行为都会持续消耗行业信任。当市场参与者不再敬畏投标承诺,招投标的筛选与定价机制就会失效。
新能源产业仍处在高速发展阶段,光伏基地、分布式项目持续落地,工程市场空间广阔。但当前低价恶性竞争带来的履约风险,正在侵蚀行业健康发展的根基。要打破“低价中标→亏损转包→弃标违约”的恶性循环,需要多方共同发力。
一是重构项目定价逻辑。投标报价应当回归真实成本,充分考量设备价格波动、场地条件、并网风险、施工运维等各类隐性成本,摒弃单纯拼低价的竞标思路,杜绝低于成本线的恶性报价。招标方在评标环节,也应当优化评标体系,不能唯低价是取,综合评估投标人履约能力、过往信用记录、风险管控方案。
二是强化履约信用约束。完善招投标信用联动机制,加大违约惩戒力度,对无故弃标、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市场主体,落实信用记录、市场准入限制,提升违约成本,让契约承诺真正具备约束力。
三是理顺工程产业链利益分配关系。总包、分包、业主各方合理分担项目风险,建立动态调价、风险共担的合同机制,避免风险单向向下转移,构建共赢的产业链生态。
光伏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有序的市场环境与可靠的契约信用。市场潮起潮落,价格有涨有跌,但商业履约的底线不能失守。唯有报价回归成本、契约得到尊重、信用受到珍视,才能走出低价竞争的困局,推动新能源工程行业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