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加工厂****工厂房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中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对2026****加工厂****工厂房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6年9月29日15时30分****交易中心定标室(**县创新大厦九楼)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加工厂****工厂房建设项目
2.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县伏道镇产业集聚区工横二**侧,汤伏路东侧,****公司园区内;
第一标段:2026****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工厂房2栋,总建筑面积为5082平方米,地上一层,长121米,宽21米,建筑高度为10.8米,门式钢架结构。
3.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462.56元;
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6****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8.是否选择异地评审:否
9.是否有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否
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1.定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15时30分
2.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室
3.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1474G
中标价:****013.52元 (大写:肆佰壹拾柒万零壹拾叁元伍角贰分 )
项目经理:张佳佳
证书编号:豫241****68726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无
五、公示媒介及时间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
公示时间: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9日。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
联系人:靳国敏
联系电话:139****3967
地 址:**县人民路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139****7362
地 址:**市**区黎阳路与迎春巷交叉口荣基置业3楼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
联系人:武治国
联系电话:185****6321
地 址:**县人民路东段
邮 箱:****@163.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