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区”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市“****园区”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项目****人民政府****机关名称)竹府函〔2026〕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开展,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人民政府****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审批批复文号)为竹府函〔2026〕12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1.3本项目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实施,依据已审定批复的《**市“****园区”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市“****园区”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
2.2项目地点:**市新材料化工园扩区范围内,详见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划范围图。
2.3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园区企业18238×104Nm3/a的供气规模;配套建设门站1座,输气管网1条,园区内燃气管网等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选取一家本项目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者,本项目采用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模式)模式;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全权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燃气设施的投资、融资、工程建设、日常运维、更新改造、应急抢险、管道供气服务、安全管理及全周期档案管理等全部工作;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项目公司须将权属清晰、无抵押查封、工况完好、满足安全运行标准的全部项目有形资产、全套工程资料、运维台账****人民政府或其书面指定接收机构。
2.5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初步确定为 1 年,运营期 29 年;特许经营期限从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以及本项目质量标准和运营评价的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国办函〔2023〕115号中关于“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的要求。
3.2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之前(即供气之前)向招标****管理部门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含管道天然气),经招标人查验核实后方能开展经营活动(供气)。
3.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持续稳定供气的气源保障能力。
3.4本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内容的实施单位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以现场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3.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燃气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9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具体流程和相关手续,请直接将投标人自身名称与本****公司邮箱(****@qq.com)后再按流程办理。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准备的资料如下: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介绍信中须注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并保持畅通】、介绍信中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前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应以纸质形式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00秒(**时间)。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5.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市苏绵大道中段21****中心D区4楼开标厅。投标人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六、开标地点:**市苏绵大道中段21****中心D区4楼开标厅。标书代写
七、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紫岩街道通汇路78号
邮 编: 618200
联 系 人: 赵老师
电 话: 0838-****371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武阳大道三段 5 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A座1210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万女士
电 话: 028-****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