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统一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统一运维服务项目
品目

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17: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10月1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预算金额 ¥12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近
项目联系电话 025-****0878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双龙巷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0****9965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路8号**大厦A座2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近

项目概况

**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统一运维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0-14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统一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4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管理局局机关信息系统的2026年度运维服务,供应商须根据各系统不同的运维要求,提供日常业务保障、运维保障、巡检维护、日志监控、故障处理、漏洞修复、功能优化、系统升级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未满六个月若无上述证明材料的可不提供);标书代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10-14 09:3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10-14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2. 本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政策功能。

4.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5.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6. 供应商通****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230633ce9.html)。“苏采云”**地区客服热线025-****3744、025-****3743。

7.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cn)更正公告。

8.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如已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则无需再提供)。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双龙巷22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路8号**大厦A座28楼2810室

联系人:张近 陈丹

联系电话:025-****0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近 陈丹

电话:025-****0878



附件:****采购文件.doc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