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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9-29
| 项目名称 | ****尾水回用改外排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省**市**县白营乡精忠路东段**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蔡得丽 |
| 联系人 | 汪磊 | 联系电话 | 150****2515 |
| 项目投资(万元) | 1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9-29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 2 万 m3/d,原有运行模式为:尾水每年 65 天外排,300 天回****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不正常,长期停产,中水无法回用,现我司尾水(达标废水)需全年365**部外排,入河排放总量需按365天排放计算。。本次变更不改变污水处理主体构筑物、处理工艺及设计处理规模,仅调整尾水运行排放方案,配套完善尾水排放口相关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系统尾水直接通过现有污水排放口排放至陈王沟 | ||
| 承诺:**** 蔡得丽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蔡得丽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