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码头镇镇区污水治理提升项目

审批
山东-东营-广饶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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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29

项目名称 大码头镇镇区污水治理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省******派出所西侧、****敬老院东侧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48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丁其超
联系人 任胜伟 联系电话 188****3258
项目投资(万元) 3200 环保投资(万元) 243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07-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镇区2****处理厂实施工艺升级与扩容改造,更换生化、深度过滤、消毒成套设备,扩建污泥处置间;**镇区主次干道污水收集管网,****处理站点,配套在线水质监测、中控机房、尾水回用管线,完善厂区防渗、绿化及应急缓冲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镇区生活污水通过收集管网、检测井收集采取生化处理、深度过滤、消毒措施后通过出水标准检测,经尾水回用管线,用于市政用水,达标尾水排放至镇区周边河道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采取分段设置小型的施工废水收集设施措施后通过将施工中产生的施工工艺废水收集后回用排放至主要用于混料或泼洒地面等对用水水质要求不高的环节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施工弃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施工弃土施工期间的垃圾主要是施工弃土,弃土及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政府指定地点填埋。因此,施工弃土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2)施工期生活垃圾整个施工阶段生活垃圾分类存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理。(3)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①对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弃土及时清运,送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②生活垃圾要分类存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承诺:**** 丁其超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丁其超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3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