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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9月至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1 | **市市直单位公务租赁车辆统一调度平台租赁服务商采购项目 | 采购需求名称:**市市直单位公务租赁车辆统一调度平台租赁服务商 采购需求数量:据实产生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入驻**市市直单位公务租赁车辆统一调度平台,通过统一调度平台开展车辆接单、派车,为市直单位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一)经营范围。公车租赁服务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汽车租赁服务相关内容。 (二)从业资格。须有汽车租赁业务经营资格,****公司管理架构,财务独立且有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齐备。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服务能力。1.根据 近三年市直单位租赁车辆测算,公司自有车辆总数不得少于30 辆(轿车、越野车、商务车);2.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有专业车辆检修及维保设施、有专业驾驶人员及维保人员。 (四)人员保障。公司自有车辆总量与长期固定驾驶员配套比例不低于20%(劳务派遣需签订半年以上合同)。驾驶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五)安全保障。1.车辆应为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车辆技术安全标准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 相关参数,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保险证明;车辆应按国家法律和合同约定购买相应保险,车辆第三责任险不得低于 200 万元,每座位险不得低于 50 万元;车辆定期维保。所有从事公务用车租赁的车辆须定期开展维修保养;2.必须随车配备备用轮胎、消防器材、随车应急救援工具、急救箱。 |
500.000000 | 2026年11月 | 该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预算根据上一年度成交额预估,实际成交金额根据市直单位租赁车辆实际情况确定。 |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2026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