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9-04 12:00 |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9-28 08:3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09-28 08:30 |
| **县**排水防涝及地下管网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运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本工程于2026年9月28日****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县狮城镇桥南街51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593-****006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楼C207室 联系人: 谢彬(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陈智虹、吴桂 电 话: 0591-****9659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县**排水防涝及地下管网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运营)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31308 元 质量: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的质量要求: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勘察(如有)的质量要求:/ 设备采购的质量要求: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运营维护要求的质量标准:运营质量应满足招标人及绩效考核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运营维护合同》;以上项目期限内如国家、**省有颁布和更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规定执行;项目期限内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一致,按严格标准执行。 工期:总工期 90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028年12月30日之前工程完工,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发包人要求的节点进度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林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闽142********04123。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业绩 (1****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2****处理厂扩建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F+EPC+0)。 八、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技术、报价等评审结论、打分情况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评委1(6532,组长)、评委2(8019)、评委3(1758)、评委4(7947)、评委5(2760)、评委6(7796)、评委7(8127)、评委8(2519)、评委9(1184)。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一、公示其他内容 1、中标人:****(联合体方:****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价:****31308元(其中:设计费:****571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4737元);综合得分:96.76分。2、设计负责人姓名:齐欣;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证书编号:CS201****0362,高级工程师(闽 G009-21182)。施工项目负责人:林贺,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闽 142********04123,工程师(闽 Z009-10336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闽**B(2021)****907。3、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主体工程施工单位:****。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2****处理厂扩建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F+EPC+0)。5、本项目现场随机抽取K值:11.91%。6、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地址:**县狮城镇城南街51号;联系电话:0593-****591。7、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 十二、公示时间 2026年9月29日 至 2026年10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