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所持刘跃峰、代来晓不良债权 | 转让底价 | 567.65665万元 | |
| 挂牌日期 | 2026-09-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0-19 | |
| 标的所在地 | **市**区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30 | |||
| 挂牌公告日期 | 10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 本次债权挂牌价格,综合参考案涉抵押房产、已查扣存款的评估结果,以及担保项下相关权益的价值分析情况予以确定,挂牌价格不等同于债权可回收金额,不构成对债权最终回款的承诺或保证。 3.截至2026年7月31日,债权本金420万元,利息167.72万元,法拍评估费2.2万元,公证费(执行证书)0.633万元,合计590.553万元。标的债权相关资料可联系转让方至指定地点现场查阅,查阅资料以转让方现有存档资料为准,意向受让方应结合查阅情况独立判断标的存在的风险。 4.债权担保情况: (1)保证担保:临****公司、刘洪达、刘照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区**国际小区1号楼1510等11处,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3)**市不动产权第****450号,建筑面积455.95平方米; **区祝丘路0001号E号楼-1140,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1)**市不动产权第****702号,建筑面积30.47平方米; **区祝丘路001号2号楼504,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1)**市不动产权第****703号,建筑面积137.74平方米。 **区颐龙恒润小区2号楼 3-1612,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19)**市不动产权第****206号,建筑面积65.65平方米。 **区碧水绿洲(双坦)小区C区2-2-101等3处,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19)**市不动产权第****533号,建筑面积307.15平方米。 抵押方式:最高额抵押;最高债权数额450万 元;债权确定期间 :2024年03月19日起2025年03月18日止。 5.债权涉诉情况:该笔不良债权****人民法院立案执行((2026)鲁1302执恢823号),执行法院已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部分资产,案涉****法院组织第二次司法拍卖,已流拍。抵押房产后****法院依法确定,债权受偿存在不确定性。 6.该笔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7.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间内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核查并充分知悉标的债权相关情况,并签署《债权尽调承诺函》(详见附件1),《债权尽调承诺函》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该笔债权全部现状(含现存及潜在各类瑕疵)。 8.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元资产评估土****公司出具的鲁中元评报字(2026)第1120号《刘跃峰、代来晓不良债权中抵押及查扣存款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及**中元资产评估土****公司出具的鲁中元咨报字(2026)第113号《刘跃峰、代来晓不良债权中除抵押房产及查扣存款外剩余资产价值分析报告》。 9.标的查看联系人:赵经理,联系电话:0539-****071、176****5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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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自《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中心指定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按期支付价款及费用的,受让方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结果,且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债权交****法院强制执行或相关方协助执行的,****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法院向有关方出具要求其协助执行的司法文书。 3.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知悉标的债权存在无法开展有效催收的可能性,自愿自行承担标的债权无法催收相关全部风险及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4.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债权项下抵押房产等资产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的相关风险,并自行办理标的债权转让登记相关手续。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债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法定缴纳义务;自身应承担的税费部分,将自行完成纳税申报并足额缴纳,不要求转让方代为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债权公开转让竞拍,不属于本债权项下债务人、各担保人;也不属于债务人、担保人近亲属、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不存在被上述主体代持、协议控制、受托代为竞拍等变相受让情形。已如实申报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隐瞒并签署无利害关系及竞买资格承诺书。若违反本承诺,同意本次竞买结果无效,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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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转让标的的债务人及关联债务人不得购买(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无利害关系及竞买资格承诺书》(附件2));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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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30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 2026-10-19 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二、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或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三)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址 | **省**市**区北城新区环球国际A座2702室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赵阳 | 注册资本 | 20000.0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2026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
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所持刘跃峰、代来晓不良债权 | 转让底价 | 567.65665万元 | |
| 挂牌日期 | 2026-09-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0-19 | |
| 标的所在地 | **市**区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30 | |||
| 挂牌公告日期 | 10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 本次债权挂牌价格,综合参考案涉抵押房产、已查扣存款的评估结果,以及担保项下相关权益的价值分析情况予以确定,挂牌价格不等同于债权可回收金额,不构成对债权最终回款的承诺或保证。 3.截至2026年7月31日,债权本金420万元,利息167.72万元,法拍评估费2.2万元,公证费(执行证书)0.633万元,合计590.553万元。标的债权相关资料可联系转让方至指定地点现场查阅,查阅资料以转让方现有存档资料为准,意向受让方应结合查阅情况独立判断标的存在的风险。 4.债权担保情况: (1)保证担保:临****公司、刘洪达、刘照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区**国际小区1号楼1510等11处,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3)**市不动产权第****450号,建筑面积455.95平方米; **区祝丘路0001号E号楼-1140,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1)**市不动产权第****702号,建筑面积30.47平方米; **区祝丘路001号2号楼504,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1)**市不动产权第****703号,建筑面积137.74平方米。 **区颐龙恒润小区2号楼 3-1612,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19)**市不动产权第****206号,建筑面积65.65平方米。 **区碧水绿洲(双坦)小区C区2-2-101等3处,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19)**市不动产权第****533号,建筑面积307.15平方米。 抵押方式:最高额抵押;最高债权数额450万 元;债权确定期间 :2024年03月19日起2025年03月18日止。 5.债权涉诉情况:该笔不良债权****人民法院立案执行((2026)鲁1302执恢823号),执行法院已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部分资产,案涉****法院组织第二次司法拍卖,已流拍。抵押房产后****法院依法确定,债权受偿存在不确定性。 6.该笔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7.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间内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核查并充分知悉标的债权相关情况,并签署《债权尽调承诺函》(详见附件1),《债权尽调承诺函》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该笔债权全部现状(含现存及潜在各类瑕疵)。 8.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元资产评估土****公司出具的鲁中元评报字(2026)第1120号《刘跃峰、代来晓不良债权中抵押及查扣存款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及**中元资产评估土****公司出具的鲁中元咨报字(2026)第113号《刘跃峰、代来晓不良债权中除抵押房产及查扣存款外剩余资产价值分析报告》。 9.标的查看联系人:赵经理,联系电话:0539-****071、176****5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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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自《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中心指定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按期支付价款及费用的,受让方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结果,且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债权交****法院强制执行或相关方协助执行的,****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法院向有关方出具要求其协助执行的司法文书。 3.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知悉标的债权存在无法开展有效催收的可能性,自愿自行承担标的债权无法催收相关全部风险及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4.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债权项下抵押房产等资产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的相关风险,并自行办理标的债权转让登记相关手续。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债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法定缴纳义务;自身应承担的税费部分,将自行完成纳税申报并足额缴纳,不要求转让方代为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债权公开转让竞拍,不属于本债权项下债务人、各担保人;也不属于债务人、担保人近亲属、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不存在被上述主体代持、协议控制、受托代为竞拍等变相受让情形。已如实申报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隐瞒并签署无利害关系及竞买资格承诺书。若违反本承诺,同意本次竞买结果无效,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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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转让标的的债务人及关联债务人不得购买(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无利害关系及竞买资格承诺书》(附件2));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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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30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 2026-10-19 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二、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或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三)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