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9-29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9日-2026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048
传 真:0535-****519
通讯地址:**市**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大厦2006室
邮 编:26400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1 | **新高中建设项目 | **市**区**大街以南、山海快速路(高架桥)以东、双**路以北、虎**路以西 | **** | 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公司 | 项目为**,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大街以南、山海快速路(高架桥)以东、双**路以北、虎**路以西。项目总占地面积10.74公顷,建筑面积10.115万平方米。项目拟建设教学楼、宿舍楼、 综合楼、礼堂、艺体楼、食堂等,配备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项目总投资87100.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 运营期:(1)废气: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大型规模标准,经专用烟道由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实验室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氨、VOCs等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楼顶排放口无组织排放。硫酸雾、氯化氢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VOCs排放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实验废水经中和处理,医务室废水经消毒处理,以上预处理后的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项目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选用合适的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降噪措施,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 标准。 (4)固废:****医务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公司进行处理;餐余垃圾以及废油脂,经存放后,由特定单位收运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