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技师学院(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高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二标段)给排水、暖通、变配电工程专业分包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变更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标段名称:****学院****学校)****基地项目(二标段)给排水、暖通、变配电工程专业分包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项目名称:****学院****学校)****基地项目(二标段)给排水、暖通、变配电工程专业分包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学院****学校)****基地项目(二标段)给排水、暖通、变配电工程专业分包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变更

****学院****学校)****基地项目(二标段)给排水、暖通、变配电工程专业分包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澄清及补遗书(二)

各潜在投标人:

****学院****学校)****基地项目(二标段)给排水、暖通、变配电工程专业分包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及补遗,本澄清及补遗内容若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澄清及补遗内容为准。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投标报价(含成本)评审标书代写

原文:“投标人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对应价的85%且低于全部有投标人评审价平均值的95%时,否决其投标。”

修改为:“投标人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对应价的85%且低于全部有效投标人评审价平均值的95%时,否决其投标。”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的附注:第(5)条标书代写

原文:“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设定为加分条件,也不得将其他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人员资格设定为加分条件。”

修改为:删除该条全部内容,原第(6)条顺延变更为第(5)条、第(7)条顺延变更为第(6)条,后续条款序号依次逐级顺延调整。本项序号调整为整体序列统一更正,对应条款内容均保持不变,仅序号予以更新。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本补遗书属于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留意招标文件澄清及补遗内容,按修改后内容进行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特此澄清及补遗。

招标人:****

2026年9月2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29
信息变更
宜宾技师学院(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高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二标段)给排水、暖通、变配电工程专业分包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变更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