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县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升平村3号弃渣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县**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691
传 真:0753-****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省**县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升平村3号弃渣场) |
| 建设地点 | ******县热柘镇升平村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县热柘镇升平村,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总占地面积56999平方米,其中场区占地面积约34276平方米,设计弃土承载总量约34万立方米(实方),折合自然方40万立方米,主要接纳**省**县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洁净粉质黏土弃土,不接收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拆除类建筑垃圾等其他废弃物。建设内容包括拦挡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分级堆填及绿化复垦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比32.38%。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车辆冲洗废水、施工废水、弃渣场淋溶水经处理后回用。项目无废水外排。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