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0MACNW08H4K | 建设单位法人:彭小琴 |
| 李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璧泉街道铝山支路2号(1号厂房) |
| 鑫涂金属制品表面喷涂项目(二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璧泉街道铝山支路2号(1号厂房) |
| 经度:106.210985 纬度: 29.53285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07 |
| 渝(**)环准[2023]1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8-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0MACNW08H4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区****公司 |
| ****0227MA5UR1NU5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9471876 | 竣工时间:2026-02-2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3966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市**区璧泉街道铝山支路2号(1号厂房),租赁******公司厂房建设鑫涂金属制品表面喷涂项目,总建筑面积1546m2,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建成后年喷涂金属制品100000套。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二阶段建设内容为:项目新增建设前处理区,包括1个脱脂槽、1个陶化槽、2个漂洗槽和漂洗废水处理设施,本次验收仅增加处理工艺,不新增产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抛丸,脱脂清洗,漂洗,陶化清洗,漂洗,喷塑,固化,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抛丸,脱脂清洗,漂洗,陶化清洗,漂洗,喷塑,固化,包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做好废水处理工作。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漂洗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依托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璧****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 | 实际建设情况:漂洗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经璧****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废气一阶段已实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和废钢丸等,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槽渣、废脱脂液、废陶化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和化学品包装桶等,应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项目应设置危险废物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设,符合环保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防止流失或因储放措施不力发生环境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危险废物主要是槽渣、废脱脂液、废陶化液、化学品包装桶等。产生的危废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由危废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已设置危废贮存点,危废贮存点已设置标识标牌和托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并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转移。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594 | 0 | 0 | 0 | 0.059 | 0.059 | |
| 0 | 0.0178 | 0 | 0 | 0 | 0.018 | 0.018 | |
| 0 | 0.0009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化池 | 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其余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 漂洗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经璧****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 | 监测2天, 1天4次 |
| 1 |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建筑隔声消声的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项目营运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建筑隔声消声的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 监测2天, 昼间1次 |
| 1 |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项目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 本项目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危废贮存点、化学品存储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清洗区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 |
| 1 |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和废钢丸等,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槽渣、废脱脂液、废陶化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和化学品包装桶等,应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项目应设置危险废物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设,符合环保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防止流失或因储放措施不力发生环境污染。 | 危险废物主要是槽渣、废脱脂液、废陶化液、化学品包装桶等。产生的危废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由危废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已设置危废贮存点,危废贮存点已设置标识标牌和托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并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转移。 |
| 1 | 积极防范环境风险。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项目同时应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 本项目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已建立环境风险制度。本项目已设置危废贮存点、化学品存储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清洗区,并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已设置托盘。 |
| 生产废水主要为漂洗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起依托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漂洗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