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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5MA7GL0MA0F | 建设单位法人:汪建昆 |
| 李警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区 |
| **市**区司前镇深江产业园创新路一号 |
| 中创新航动力电****基地项目一期扩建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41-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
| 建设地点: | ****门市**区 司前镇深江产业园创新路一号 |
| 经度:112.848740 纬度: 22.5266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30 |
| 江环新审〔2022〕1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4-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000 |
| 7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5MA7GL0MA0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0111MAC1QG54XR | 验收监测单位:**** |
| ****0705MA7GL0MA0F | 竣工时间:2026-01-05 |
| 2026-01-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7-08 |
| 2026-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28sb4EO |
| 中创新航动力电****基地项目一期位于江 ****林场六石头、螺山、**(土名),占地面积 为 401117 平方米,从事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生产,原计划的生 产规模为年产25GWh车用动力锂电池系列产品(约4999.5万只)。现对产能重新进行设计,调整单线设计产能,增加切叠、干燥、 注液、集成等工艺,并将正极材料镍钴锰酸锂全部替换为磷酸铁 锂,以及新增电解液储罐区等。 | 实际建设情况:****门市**区司前镇深江产业园创新路一号。 |
| 根据经纬度情况,项目地址未变动;项目性质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5GWh车用动力锂电池系列产品(约 7000 万只)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5GWh车用动力锂电池系列产品(约 7000 万只) |
| 项目年产能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原辅 材料和清洁能源,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能 耗、物耗、水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并按照“节能、降 耗、减污、增效”原则持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主要生产工艺分段可分为锂电池生产、PACK线工艺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采用了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使用了符合环保要求的原辅 材料和清洁能源,如车棚和建筑楼顶采用光伏板进行储电等错失。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能 耗、物耗、水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并按照“节能、降 耗、减污、增效”原则持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主要生产工艺分段可分为锂电池生产、PACK线工艺等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废气的收集 和治理。应尽量在封闭区域以及采用密闭式生产设备进行生产, 并通过安装高效集气装置提高废气收集率,同时配套高效治理设 施,确保生产废气有效收集治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生产、储存、实验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 VOCS等废气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 5 锂离子/锂电池**企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 6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并按 照**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做好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其中厂 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该标准表 3 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 值;实验室产生的酸雾等其他废气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 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然气锅炉和导热油炉应配套国际先进的 低氮燃烧装置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燃烧烟气排放执行**省《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 3 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在园区具备集中供热并可满足该项目供热需求的 情况下,****园区内的集中供热,停用该项目相应供热设备。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循 环用水”的原则设置厂区内的给排水系统,落实各类生产废水的 收集和治理。其中料筒和负极设备清洗废水、不合格产品拆解浸 泡废水分类收集至单独设置的以上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有效 处理后全部作为料筒、设备清洗用水回用,均不排放;应采用明 管明渠等方式明识以上用水收集处理及回用的管线路由,并落实 回用计量措施。废气治理喷淋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系统 浓水等其他生产废水和厂区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应分类收集 ****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 2 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和**智 ****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园区 污水管网排放至******园区****处理厂进 行深度达标处理。 (三)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减震、隔 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四)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 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 物须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厂区内的危 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改单)和《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 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一)落实了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废气的收集 和治理。应尽量在封闭区域以及采用密闭式生产设备进行生产, 并通过安装高效集气装置提高废气收集率,同时配套高效治理设 施,确保生产废气有效收集治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生产、储存、实验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 VOCS等废气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 5 锂离子/锂电池**企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 6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并按 照**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做好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其中厂 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该标准表 3 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 值;实验室产生的酸雾等其他废气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 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然气锅炉和导热油炉应配套国际先进的 低氮燃烧装置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燃烧烟气排放执行**省《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 3 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在园区具备集中供热并可满足该项目供热需求的 情况下,****园区内的集中供热,停用该项目相应供热设备。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循 环用水”的原则设置厂区内的给排水系统,落实各类生产废水的 收集和治理。其中料筒和负极设备清洗废水、不合格产品拆解浸 泡废水分类收集至单独设置的以上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有效 处理后全部作为料筒、设备清洗用水回用,均不排放;应采用明 管明渠等方式明识以上用水收集处理及回用的管线路由,并落实 回用计量措施。废气治理喷淋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系统 浓水等其他生产废水和厂区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应分类收集 ****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 2 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和**智 ****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园区 污水管网排放至******园区****处理厂进 行深度达标处理。 (三)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减震、隔 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四)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 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 物须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厂区内的危 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改单)和《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 规定。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环境风险预防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和雨污水管道隔离闸,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加强事故应急演练,保证各类事故性排放得到收集和妥善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二、环境监测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预防措施,设置了事故应急池,满足环评关于建设1440m3容积事故应急池的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440705-2024-0076-L)。 二、项目已规范设置排污口并申领了排污证(****),且本项目定期委托监测单位开展环境监测。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9.4 | 87.866 | 0 | 19.4 | 0 | 87.866 | 68.466 | |
| 5.82 | 6.926 | 0 | 5.82 | 0 | 6.926 | 1.106 | |
| 0.291 | 0.346 | 0 | 0.291 | 0 | 0.346 | 0.05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615388 | 0 | 0 | 0 | 615388 | 615388 | / |
| 2.174 | 3.009 | 0 | 3.009 | 0 | 2.174 | 0 | / |
| 16.47 | 22.79 | 22.794 | 16.47 | 0 | 22.79 | 6.3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8.473 | 23.36 | 23.413 | 18.473 | 0 | 23.36 | 4.887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项目设置1****处理站(2#),工艺:pH调节+A2O+沉淀,处理规模480t/d。****处理站(2#)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800t/d,项目实际建设运行后,****处理站规模为480t/d,根据项目实际排水量核算,污水处理站规模为符合项目运行排水要求,排水量没有增加。 | 在车间运行工况为85%时,对生产废水排放口进行监测,监测位置为:污水处理站进水口、厂区废水总排放口,监测项目为:流量、pH值、COD、BOD、NH3-N、SS、TP、TN,监测频次为:4次/天,监测2天 |
| 1 | M2车间正极涂布分条一体机有机废气处理设备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30484-2013) 表 5 规定的排放限值 |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治理工艺:余热回收+冷凝+冷却+循环回风+水吸收+二级活性炭,与实际建设一致 | 在车间运行工况为85%时,对废气设备排放口DA017、DA018、DA026进行监测,监测位置为:废气处理设施进气口、排放口各1个,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为: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
| 2 | M2车间负极涂布分条一体机有机废气处理设备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30484-2013) 表 5 规定的排放限值 |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治理工艺:余热回收+冷凝+冷却+循环回风,与实际建设一致 | 在车间运行工况为85%时,对废气设备排放口DA019、DA020、DA021进行监测,监测位置为:排气筒出口各1个,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为: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
| 3 | M2车间干燥+一次注液有机废气处理设备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规定的排放限值 |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治理工艺:碱液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 | 在车间运行工况为85%时,对废气设备排放口DA022、DA023、DA024进行监测,监测位置为:废气处理设施进气口4个、排放口3个,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为: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
| 4 | M2车间二次注液机有机废气处理设备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规定的排放限值 |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治理工艺:碱液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 | 在车间运行工况为85%时,对废气设备排放口DA025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为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
| 5 | M3车间喷涂废气处理设备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规定的排放限值 |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治理工艺:“碱液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 | 在车间运行工况为85%时,对废气设备排放口DA015进行监测,监测位置为:废气处理设施进气口3个、排放口1个,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为: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
| 6 | 导热油锅炉废气处理设备 | **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SO2:35mg/m3;NOx: 50mg/m3;颗粒物:10mg/m3 | 废气处理设备治理工艺:低氮燃烧,与实际建设一致 | 在车间运行工况为85%时,对废气设备排放口DA004、DA005进行监测,监测位置为:排气筒出口各1个,监测项目为:SO2、颗粒物、NOX、林格曼黑度,监测频次为: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
| 7 | 实验室检测废气处理设备 | 非甲烷总烃:《电池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484-2013)表5规定的排放限值;HCl、硫酸雾、氟化物、 甲苯、甲醇、硝酸(以 NOx 计):**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废气处理设备治理工艺:“碱液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在车间运行工况为85%时,对废气设备排放口DA028进行监测,监测位置为:废气处理设施进气口、排放口各1个,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 烃、氟化 物、HCl、 硫酸雾、甲 苯、甲醇、 硝酸(以 NOx 计),监测频次为: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
| 8 |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30484-2013) 表5规定的排放限值 | 废气处理设备治理工艺:“碱液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在车间运行工况为85%时,对废气设备排放口DA013进行监测,监测位置为:废气处理设施进气口、排放口各1个,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为: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 1 | 项目生产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按照生产要求选取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生产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消声器或隔声罩、门窗隔声、基础减振、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以及加强厂房周边绿化等措施降低生产设备、污染处理设备的噪声影响 | 在车间运行工况为85%时,对企业厂界四周噪声进行监测,监测位置为: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厂界外1m处各设1个监测点,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频次为: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 |
| 1 | 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地面及废水收集沟渠、甲类化学品储存库房、NMP库房、电解液车间、应急池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基础上,增加设置2mm厚HDPE膜,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危废暂存间在防渗混凝土基础上,增加设置2mm厚HDPE膜+2mm环氧树脂漆防渗,设置不锈钢托盘托底,确保渗透系数K≤1×10-10cm/s,并设置空桶1个作为备用收容设施。 | 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地面及废水收集沟渠、甲类化学品储存库房、NMP库房、电解液车间、应急池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基础上,增加设置2mm厚HDPE膜,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危废暂存间在防渗混凝土基础上,增加设置2mm厚HDPE膜+2mm环氧树脂漆防渗,设置不锈钢托盘托底,确保渗透系数K≤1×10-10cm/s,并设置空桶1个作为备用收容设施。 | |
| 2 | 生产车间内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预处理池等为一般防渗区。该污染区防渗层设置为防渗混凝土 | 生产车间内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预处理池等为一般防渗区。该污染区防渗层设置为防渗混凝土 | |
| 3 | 项目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包括办公生活区、厂区道路、厨房等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 项目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包括办公生活区、厂区道路、厨房等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 |
| 4 | 做好生产车间、仓储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等的防腐防渗措施,并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避免污染土壤、地下水 | 做好生产车间、仓储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等的防腐防渗措施,并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避免污染土壤、地下水 |
| 1 | 危废仓库:在固废库内,设置危废仓库1间,建筑面积500m2。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在固废库内,设置一般工业固废仓库1处,建筑面积1980m2。 | 危废仓库:调整危废仓库位置,在 H3 甲类化学品库内,分区设置危废仓库,面积 1500m2。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在固废库内,设置专门一般工业固废仓库。 | |
| 2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 | 建设单位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已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根据现场勘查,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暂存点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设置,已落实防雨、防风、防晒等措施,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RO膜统一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处理;捕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或交由专业**回收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回收NMP废液统一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 项目已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进行贮存分区。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出入。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 1 |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预防措施:设置事故应急池,容积为1440m3,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和雨污水管道隔离闸,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加强事故应急演练,保证各类事故性排放得到收集和妥善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 项目设应急池四个,应急池1位于厂区南侧,容积为550m3;应急池2位于厂区西北侧,容积为550m3;应急池3位于厂区东北侧,容积为28.8m3;应急池4为厂区围堰,有效容积350m3。项目4个应急池总体积符合1440m3要求。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项目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已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备案(备案号:440705-2024-0076-L)。 已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和雨污水管道隔离闸,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加强事故应急演练,保证各类事故性排放得到收集和妥善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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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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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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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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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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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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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