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市河道管理条例》、《**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的砂石开采及砂石销售中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1 项目名称:2026年长**流**段河道砂石**开采及砂石销售中介服务项目;
2.2 开采规模:塘土坝采砂区开采量45万吨、东溪口采砂区30万吨、兔子碛采砂区20万吨,共计95万吨;
2.3 开采地点:塘土坝采砂区、东溪口采砂区、兔子碛采砂区;
2.4 比选范围:比选文件、补遗、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最高控制价及最低投标报价:承诺足额开采砂石并提供砂石销售中介服务,完成砂石销售量95万吨,砂石销售中介服务费最高控制价 2元/吨,砂石开采劳务费最高控制价 10 元/吨;砂石销售中介服务费最低投标报价 1 元/吨,砂石开采劳务费最低投标报价 7 元/吨。
2.6 开采期限: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销售中介服务项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砂石**开采作业完工之日起15日内。
3. 竞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3.2.1 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国境内企业、公司,经营范围为河道砂石采购、加工、销售。
3.2.2 竞选人须提供4艘采砂船(采砂船舶可为自有船舶或租赁船舶),采砂石船须经海事部门年检审核通过,并且船舶相关证书必须齐全有效(采砂船采砂设备功率不得低于350kw,不得超过1250kw;若为自有船舶的须具有采砂船舶证书,若为租赁船舶的须提供采砂船舶证书和船舶租赁协议);
3.2.3 近3年内(2023年9月1日-2026年9月1日)采砂单位以及采砂船舶,未在本地与业主有经济纠纷和发生过安全事故的。
4. 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6年9月 29 日起,(**时间,下同),在**市公共**交易网(**)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比选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竞选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竞选人若对本项目有疑问,需要提出疑问的,请在 2026年10月8 日12时00分(**时间)前以书面的方式向比选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3 比选人应在 2026 年10月 8 日18时00分(**时间)前发布澄清。
5. 竞选文件的递交5.1 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 年 10月 10 日 09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 ****交易中心。标书代写
5.2 竞选文件递交开始至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0 日 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时间)。标书代写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于2026年 9 月 29 日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选人:****
地址:**市**乌杨街道金通路201号附2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20101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市**忠州街道州屏环路61号附6号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52****2988
2026年 9 月 29 日
附件:2026年长**流**段砂石**开采代销售承包-竞争性比选文件****092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