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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0MA7L043410 | 建设单位法人:张爱军 |
| 王明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邵庄镇北普通村村东 |
| **华电****邵庄120MW光伏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邵庄镇境内(地理坐标东经118.251667°~118.388887°,北纬36.684246°~36.754450°之间) |
| 经度:118.382110 纬度: 36.72609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21 |
| 青环审表字〔2025〕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3686.6 |
| 12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0MA7L04341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宏骏工程项目****公司 |
| ****0100MAE3P5CQ4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3MN9JF69 | 竣工时间:2026-04-1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Html/gsgg/260826/202********3311147.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使用570Wp单晶硅光伏组件,共267199块,总安装容量152.30MWp/120.34MW; **5回35kV集电线路,集电线路路径全长约40.1km,其中**架空线路径长约23.9km,**电缆路径长约16.2km。集电线路基础采用台阶式基础和掏挖基础。 | 实际建设情况:安装570Wp单晶硅光伏组件94528块,585Wp单晶硅光伏组件130624块,合计共225152块,总安装容量为130.29MWp/107.37MW; 实际建设5回35kV集电线路,集电线路路径全长约72.352km,其中**架空线路径长约15.511km,共计**铁塔73基,**电缆路径长约56.841km。集电线路基础采用台阶式基础和掏挖基础。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35kV集电线路未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畴,因此不宜判定集电线路变动内容是否属于重大变动作为重新报批的依据,本次验收简单介绍集电线路变动的影响,不进行重大变动判定; 本工程集电线路回数不变,集电线路路径总长度在实际建设中增加(增加原因为项目场地地形限制,对集电线路进行了调整)。其中架空线路径长度减少8.389km,架空线路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减小,特别是运营期塔基占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明显减轻;电缆路径长度增加40.641km,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施工采用埋地敷设,现状施工已结束,均已进行植被恢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已消失,埋地电缆运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环评阶段未描述集电线路占地情况,实际建设集电线路区临时占地369400m2(约554.1亩),该面积基本为施工期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除架空线路铁塔外均已进行恢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光能转化为电能 | 实际建设情况:光能转化为电能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噪声:选用低噪音箱式变压器,并采取减振措施; 废水:光伏清洗废水直接流至光伏板下自然晾干; 固体废物:废弃光伏组件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理;光伏设备检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噪声:选用低噪音箱式变压器,并采取减振措施; 废水:光伏清洗废水直接流至光伏板下自然晾干; 固体废物:废弃光伏组件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理;废铅蓄电池及光伏设备检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光伏区每台箱式变压器下方设置一个埋地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5m3,共43个 |
| 光伏区固体废物增加废铅蓄电池,环评阶段未识别光伏区箱式变压器配置UPS装置更换产生废铅蓄电池,UPS装置为箱式变压器必须配备,为环评未识别危险废物,不属于验收新增危险废物; 光伏区每台箱式变压器下方设置埋地事故油池(环评阶段未描述),根据调查,本项目光伏区箱式变压器内部油量最大为1700kg,按照0.895t/m3进行计算,折合单台体积约1.9m3,下方设置2.5m3事故油池,能够有效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该事故油池环评未描述,属于环境保护措施改进,不存在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朱王孔地块:占地面积105.48亩; 明祖山地块:占地面积990.64亩; 石古岭地块:占地面积118.66亩; 山头村地块:占地面积311.67亩; 王家辇地块:占地面积409.79亩; 南马庄地块:占地面积134.57亩; 柏泉村地块:占地面积346.97亩; 北西坡地块:占地面积136.48亩; 南**地块:占地面积89.5亩; 鹰山峪地块:占地面积671.35亩 | 实际建设情况:朱王孔地块:占地面积105.48亩; 明祖山地块:占地面积1173.19亩; 石古岭地块:占地面积118.66亩; 山头村地块:占地面积352.64亩; 王家辇地块:占地面积419.99亩; 南马庄地块:占地面积141.18亩; 柏泉村地块:占地面积340.83亩; 北西坡地块:占地面积136.48亩; 南**地块:占地面积84.66亩; 鹰山峪地块:占地面积575.07亩 |
| 根据实际征地对光伏方阵进行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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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直接流至光伏板下自然晾干。 | 无 | 现阶段光伏组件未清洗,未产生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后期光伏组件清洗时光伏区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直接流至光伏板下自然晾干,不外排。 | 无 |
| 1 | 安装减振基础,定期维护保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安装减振基础,定期维护保养 | 光伏区声环境敏感目标及关注点处昼间噪声为42dB(A)~45dB(A),夜间噪声为38dB(A)~42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光伏区厂界噪声昼间为41dB(A)~45dB(A),夜间为37dB(A)~40dB(A),满足验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
| 1 | ①废弃光伏组件: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理。 ②废润滑油:采用油桶收集之后,分区在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 ①废弃光伏组件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理; ②站内已建设一座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40m2,内部进行分区,满足废润滑油、废铅蓄电池的贮存要求,危废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验收期间危险废物未产生,建设单位已与蓝青汇科(山****公司签订“危险废物(液)收集、暂存、处置服务合同”(详见附件),待产生危废先废物时可按要求进行处置。 |
| 1 | ①选址选线应充分征求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不得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设置施工围挡,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以减少施工对项目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对施工扰动区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全部回覆用于植被恢复。表土临时堆场采取挡护、苫盖等临时措施; ④施工结束后根据地形条件,以因地制宜的原则对临时施工占地区域裸露地进行土地功能恢复、植被恢复和绿化; ⑤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⑥施工期间应当注意生态保护,严禁捕杀野生动物。 | ①项目选址选线已征求****规划局意见,项目选址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②项目施工过程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设置了施工区隔离栅栏,对项目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③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最终设计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和开挖量,施工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全部回覆用于植被恢复。表土堆场采取了遮盖措施; ④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 ⑤项目施工时制定了合理的施工工期,避开了雨季大挖大填施工。对挖出土石方采取了遮盖、抑尘措施; ⑥施工期注意生态保护,未发生捕杀野生动物的事件。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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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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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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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完毕后,进行生态系统重建,恢复植被,恢复土地功能和生态多样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裸露地面在施工结束后进行了植被恢复,恢复区域土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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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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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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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