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C-23地块位于**市**路与护国路交叉口西侧,****开发区范围内,现地块权属人申请调整07C-23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2007年6月11日******规划局核发出让地块07C-23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编号M2007-027),用地面积41099.21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用地/可兼容居住用地,容积率≤2.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满足空司要求,居住机动车停车位0.5个/户,商业机动车位0.5个/100m2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7.5个。
2010年4月7日由**哈尼****规划局****花园一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地字第532********002号),批准总用地面积41099m2(61.65亩);2011年8月5日**州全聚****公司取得地块土地使用权证,证载面积41100m2(61.65亩);2014年10月31日由**哈尼****规划局****花园一期(A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532********002号),批准建设规模18501.51m2。2022年12月26****花园一期(A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证号核字第**市****00087号),核实规模20593.41m2。至此,07C-23地块已建成A区部分用地面积19818.46m2(29.73亩),剩余21281.54m2(31.92亩)地块未建设。
因全聚****公司破产清算,07C-23地块剩余21281.54m2(31.92****法院按程序拍卖,京护盛景****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竞拍得该地块,并于2025年12月15日取得地块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21281.54m2(31.92亩),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申请调整情况
现京护盛景****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附件6),因07C-23地块原规划设计条件无法适应当前城市发展及项目实际开发需求,为合理高效利用土地**,申请调整07C-23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已规划核实地块指标:用地面积19818.46m2(29.73亩),容积率1.04,建筑密度53.02%,绿地率6.05%,建筑高度7.15米。若用07C-23地块总指标核减已验收部分指标,则剩余21281.54m2(31.92亩)部分地块指标须满足1.0<容积率≤3.28,建筑密度≤18.22%,绿地率≥61.96%的要求,建设单位难以进行开发利用。
根据**经开区组织编制、****政府批复实施的《****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07C-23地块剩余21281.54m2(31.92亩)部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1.0<R≤2.1,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 ,建筑高度:≤36米,机动车居住按不同类型建筑面积标准执行:S<90m2配0.6个/户、90m2≤S<144m2配0.75个/户、144m2≤S<200m2配1.3个/户、S≥200m2配1.5个/户,商业1.0 个/100m2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居住≥1个/户,商业:3个/100㎡建筑面积。
我局建议按照详细规划确定的技术经济指标对07C-23地块剩余21281.54m2(31.92亩)规划条件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调整工作,目前已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专家组同意调整的意见,现对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附件:区位图
联系地址:****管理处(文萃**延中地村保障性住房春熙苑小区28****商铺)
联系电话:0873—****280
0873—****423
****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