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审批
河北-廊坊-香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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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29

项目名称 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钳屯镇贾庄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娟
联系人 王娟 联系电话 136****3039
项目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万元) 2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0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我公司投资20万元,对VOCs废气治理设施和木工车间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1)VOCs废气治理设施:淘汰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光氧催化装置,改造为16套活性炭箱。(2)木工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淘汰双筒布袋除尘器,改为经现有4套中央除尘装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喷漆、烘干废气采取14套“水帘+活性炭箱”措施后通过12根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喷漆、烘干废气采取1套“干式过滤装置+活性炭箱”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14)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喷漆、烘干废气采取1套“水帘+喷淋塔+活性炭箱”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59)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喷漆、烘干废气采取1套现有“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40)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热压、UV漆废气采取1套活性炭箱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47)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贴皮废气采取3套活性炭箱措施后通过3根15m排气筒(DA031、DA044、DA089)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木工车间废气采取4套现有中央除尘装置(袋式除尘器)措施后通过4根15m排气筒(DA002、DA026、DA060、DA065)排放至大气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承诺:**** 王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7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