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业园荒地65亩1年期经营权
围观数:21| 项目标题 | **县****工业园荒地65亩1年期经营权 | ||
| 所属乡镇 | 街头镇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 项目类型 | 不限 | 项目编号 | **** |
| 当前价格 | 9.75万元 | 保证金 | 1万元 |
| 开始日期 | 2026/9/28 8:00:00 | 截止日期 | 2026/10/12 17:00:00 (14天6时52分9秒) |
项目简介
单位:人民币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估价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
**县****工业园荒地65亩1年期经营权 |
9.75万元 |
9.75万元 |
2026年9月28日至 2026年10月12日 |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县街头镇**村集体经济组织 |
|||||
| 住址 |
**县街头镇**村 |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县****工业园荒地65亩1年期经营权 |
|||||
| 所在地 |
**县街头镇**村 |
||||||
| 标的明细 |
标的四至 |
**:**线 |
|||||
| 南至:林街路 |
|||||||
| 西至:户岭村界 |
|||||||
| 北至:河 |
|||||||
| 坐落 |
**县街头镇**村 |
||||||
| 土地权属 |
□国有 ◆集体 |
||||||
| 土地性质 |
□耕地 □园地 □养殖水面 □畜禽饲养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 ◆四荒地 □其他 |
||||||
| 原承包 方式 |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
||||||
| 标的简介 |
该处标的位于**县街头镇**村,拟转出面积约为65亩,交通方便,拟转出期限为1年。已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政府同意。 |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 |
|||||
| 批准内容 |
同意**县****工业园荒地65亩1年期经营权,交由五****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
||||||
| 估价依据 |
估价机构 |
**县街头镇**村理事会、党员大会、成员(股东)代表大会。 |
|||||
| 估价日期 |
2026年9月10日 |
||||||
| 估价结果(万元) |
9.75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75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须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经营; 2、承租期间,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不得对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不得人为采挖土石等,须保护现有土地,如出现违建等不符合党委规定的情况,受让方必须还原土地原貌; 3、承租期间,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 4、承租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5、承租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国各项法律法规。 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一切后果须受让方自行承担。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价格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定于2026年10月12日17:00前交****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县街头镇**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帐号:263********050****2006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街头支行)。 |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 交易方式 |
****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 |
||||||
| 收费标准 |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
||||||
| 图片资料 |
|||||||
| 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 |
******交易中心 |
|||||
| 联系人 |
郑女士 |
||||||
| 电话 |
0633-****717 |
||||||
| 地址 |
**** |
||||||
标的图片
联系方式